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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理性的遺囑理應包括對死的寄託,還有對生的嚮往。

年僅18歲,就立下遺囑,而且還是將財產留給了朋友,而不是自己的父母,這樣的做法無疑會引發爭議。事實上,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遺產繼承人必須是直系親屬,小紅的做法只要是她自己的選擇,無可厚非。更何況,她也明確表示後續資產增多時會再重新訂立遺囑,增加遺囑繼承人。所以,相較於關注她把錢留給了誰,審視年輕人立遺囑背後的意義才更有價值。

年輕人立遺囑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先前就有“90後已經開始立遺囑了”的話題,這次只不過是主角換成了00後,但這的確折射出年輕人開始正確地審視“死亡”這個沉重而易於被避諱的話題,也開始嘗試著提前為身後事早做打算。

據《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資料顯示,中青年立遺囑人數明顯增長。其中90後立遺囑人數由2017年的55人增加到2019年年底的344人,3年間翻了近3倍,而在遺囑中對“虛擬財產”的納入和安排成為他們的一個突出特徵。

年輕人怕死嗎?當然怕,一邊熬著最深的夜,一邊又熱衷於保溫杯裡泡枸杞,這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年輕人的“輕養生”常態。可是,生老病死註定是如同花開花謝一樣的自然規律,無論畏懼與否,它終會到來。尤其是今年新冠疫情下有太多的生離死別上演,更會讓人們倍感世事無常和生命的脆弱。

立遺囑並不意味著年輕人對死亡不再心存焦慮和恐懼,只不過是他們能夠更加直面死亡、正視死亡,這本身也是對於生命的理性認識。而且,立遺囑的整個過程又何嘗不是一個自我審視、自我反思的過程,透過對“生命清單”的整理,可以理一理自己擁有什麼,在乎什麼,更可以發現自己應該去擁抱什麼,改變什麼,而後者其實更加重要。

另外,立了遺囑並不意味著就是一成不變的,法治的完善其實也為年輕人遺囑的變更創造了有利條件。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從法律規定上否認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效力,規定“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所以,對於00後立遺囑的行為不妨多些理解、多些支援,因為這不僅是對於死亡更加理性的認識,更是法制意識和規則意識超前的體現。但年輕人也要注意,立遺囑的本質目的應該是用“死”的概念來激發內在“生”的慾望,以此激發內在的生命活力。因此,一份理性的遺囑理應包括對死的寄託,還有對生的嚮往。正如新聞中的這個女孩所說:立遺囑不是終點,而是起點,以後會更加認真地活著。

統籌: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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