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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代駕司機李飛(化名)聯絡媒體,稱因260元代駕費遭到醉酒奧迪車主詹先生的毆打和辱罵,雙方最終在當地派出所簽訂和解書,詹先生向李飛賠償13000元。事情過去了10天后,李飛因擔心和解費用不夠支援後續治療,再次向車主提出4萬賠償金,並申請立案。

事情經過究竟如何?雙方各執一詞

到達目的地之後,詹先生非但不同意支付260元,說一分錢都不會給。隨後,詹先生就對李飛進行毆打和言語上的侮辱。李飛表示,當晚一共報了三次警,在等待警察到場期間,他被詹先生打倒在地,還有幾個社會青年衝上前將他打至滿臉鮮血。讓李飛更加憤怒的是,詹先生對他說了極其惡劣的侮辱性語言,“我的車比你的命都值錢,你一個外地的打工仔,今天不要走,老子就要搞死你”。

據李飛回憶,事後被送到醫院檢查過程中,不斷受到詹先生朋友的騷擾和威脅。根據李飛提供的診斷書,廣州東仁醫院門診初診病例顯示,5日凌晨三點,初診診斷結果為“鼻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傷”,同日上午九點,該家醫院開具的出院診斷為“鼻部挫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12月5日早上六點鐘左右,警方聯絡李飛到派出所錄口供,李飛表示當時自己因被恐嚇而感到害怕,就簽了和解書,並反覆強調當時警方只是讓他來錄口供,在並不清楚和解書內容的情況下就稀裡糊塗的簽了字。

12月14日,因疼痛難忍,李飛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再次檢查,數字化放射診斷報告書診斷顯示“鼻骨骨折,餘鼻竇CT掃描未見異常”,醫生告訴李飛後續需要修復矯正等費用。

對此,李飛表示十分後悔簽下和解書,擔心賠償的 13000元根本就不夠支付醫藥費。在12月15日,李飛向詹先生髮簡訊提出了再賠償4萬元的要求,否則就要走法律途徑。

據悉,李飛已經申請傷情鑑定,如果鑑定結果不構成輕傷,在已經簽了和解書的情況下,立案的可能性不大。

至於“車比命值錢”的言論,詹先生並沒有否認,表示已經道過歉了。如果後續再要求賠償,詹先生稱:“他可以告我,如果法院讓我賠我就賠。”

法律人士表示,兩個公民之間發生衝突導致治安案件,經民警調解後自願簽署書面和解協議的,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和解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均有權向法院直接起訴,要求對方履行約定義務。根據具體協議內容,如果一方已經明確放棄了其他要求,後期如果反悔並另行主張費用的,法院不一定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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