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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場安全網訊 (www.hnscjgw.com) “趣步”App及其開發商“湖南趣步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行為,近期被長沙市工商部門立案調查。

據悉,“趣步”是一款號稱“走路就能賺錢”的網紅App。截至今年9月6日,“趣步”App的登記使用者已達7300萬。“趣步”推廣人員曾稱,在不投資、不推廣的情況下,每天走4000步,一個月只能掙200元,但通過投資和推廣發展團隊,即所謂的“拉人頭”,能夠月入幾千元甚至十幾萬元。這款App目前已被多個應用平臺下架。

現在,以“躺賺”“走賺”“玩賺”等噱頭吸引使用者下載使用的App廣泛存在。《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些App的應用型別包括購物、新聞閱讀、影音播放、教育培訓、輸入法、健康運動等,有些App的下載量甚至超過千萬次。

賺錢App種類繁多

賺錢方式各式各樣

最初,劉欣並不知道這個App的存在,直到微信好友分享給她一條連結。劉欣回憶,那條連結是砍價連結,商品是抽紙巾,幫助砍價後可以隨機幫好友減掉幾分錢至幾元錢不等,砍價至0元后,好友可以免費領取50包紙巾,不過一位好友只能砍價一次。

“聽說真的可以砍價成功,我也下載了一個App,發現一開始邀請好友砍價金額,會砍掉很多,後來就越來越少了。不過如果多邀請好友砍價,還是可以成功的。”劉欣說,前不久,這款App還推出了回饋使用者活動,邀請好友助力可獲得100元至200元的現金,還可以直接微信提現。

“幫好友助力,就會獲得一個隨機紅包,一般金額比較大,因為至少到100元才可以提現,所以紅包的金額一般都會有90多元,然後需要分享連結邀請好友助力。同樣的,開始邀請的好友助力金額會比較大,越接近100元時好友的助力金額就會越少。不過,我周邊好多人都助力成功,提現到賬了。”劉欣說。

隨後,《法制日報》記者下載了一個看新聞可以賺錢的App。登入以後,《法制日報》記者領取了一個紅包,金額為1.92元,之後就要通過賺取金幣來賺錢了,因為金幣是可以兌換成賬戶餘額的,每天由系統自動完成,而且餘額是可以提現的,沒有金額限制。賺取金幣的途徑有很多,每天簽到、看視訊、看小說、看新聞都可以獲得金幣。此外,首次邀請一個好友可以獲得32元,而且每天會有相關的任務,完成任務也是獲得金幣的一種途徑。

在進行嘗試後,《法制日報》記者發現,賺錢的形式非常多,每日簽到、完成任務會獲得收益,任務一般是試玩App、觀看視訊等。在試玩App的任務中,有的最高可以獲得萬餘元。但《法制日報》記者仔細觀察後發現,似乎並沒有那麼容易,幾乎不可能完成。比如,有一個“天天大冒險”App的試玩任務,寫的最高獎勵是16679元,點開會發現裡邊的獎勵是分步驟、分層級的,在該App中贏取1萬金幣獎勵0.4元,贏取3萬金幣獎勵0.4元……最後一步是贏取200億金幣獎勵6000元,一共分為幾十個任務層級,每層級獎勵不同。

在層層分級的情況下,前三步任務比較容易完成,之後越來越不容易,直到幾乎不可能完成。

不過,《法制日報》記者發現,這款App邀請好友成功後的獎勵同樣很高,會有100元獎勵,而被邀請的人還會被系統設定為“徒弟”,在“徒弟”完成賺錢任務後,作為“師父”的邀請者也會獲得收益。

擦亮雙眼謹慎使用

發現受損積極維權

如何看待這種“能賺錢”的App?

上海恆衍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聰直言:“使用者要有基本的經濟學認識,即收益與風險是正相關的,高收益必定伴隨高風險。”

周聰分析稱,如果一個App只需要使用者極少的投入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那麼只有兩種可能:第一,使用者自身實際承擔潛在的高風險,天上不會掉餡餅只會掉陷阱,最廣為人知的案例就是近幾年各種爆雷的P2P投資。使用賺錢類App後最容易出現的問題是無法提現,使用者的前期投入如押金、加盟費等無法退回。此外,這類App上線前,並沒有通過有關部門的嚴格稽核,使用者面臨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第二,使用者的行為極可能遊走在違法的邊緣,例如一些賺錢類App的行為模式涉嫌傳銷、詐騙等違法情況。

對於這類App是否涉嫌傳銷,使用者應該如何識別?

“關鍵看App是否具有以下三個特徵——繳納入門費用、拉人頭、按人頭數量計酬。凡是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屬傳銷,要特別謹慎,小心掉入違法陷阱。”周聰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認為,如果賺錢App存在拉人頭的返利模式,即介紹一個人便可獲得返利,同時承諾高回報,則涉嫌傳銷。

當下賺錢類App有很多種,是否存在風險?又該如何防範?

周聰分析稱,當前賺錢類App存在的風險基本可以分成以下三種:一是以高收益、高返利為誘餌,實則是為了騙取使用者投入的押金、本金,這一類賺錢App,例如“趣步”,實際就是披著運動外衣的“龐氏騙局”;二是未通過有關部門的嚴格審查,以盜取、販賣、洩露使用者隱私資訊為主要目的;三是註冊時沒有一定門檻費用的要求,但獲利方式是通過拉人頭完成的。

在朱巍看來,並非所有通過社交方式去獲客的賺錢類App都不可以,反傳銷法提到的三級,其中的“級”不是層數。層數兩級,3次返利,也算是三級,A拉了B,那麼A有個提成,這算一層;B拉了C,那麼B拉了C,B獲得提成,這又算一層;同時,因為A拉了B,B拉了C,所以當A和C之間再建立關係,就變成三級了,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類似於這種拉人頭的返利模式是不可以的。

周聰建議,公眾要養成健康、合法的的娛樂方式,不要沉迷於賺錢類App。如果想繼續使用這類App,那麼在投入錢財時務必謹慎,同時不要上傳含個人隱私的資料,謹慎接受App的服務協議。一旦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應及時收集證據,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合法維權,及時止損。(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林銀婷)

原標題:那些“能賺錢”App背後的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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