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31歲的男子,送妻子去上班後,將車停在路邊,然後翻過江邊的護欄,跳河身亡。從影片中的動作看,沒有絲毫的猶豫。讓人感覺他是下去救人,而非自殺。
有車有樓有家有事業,不等於擁有了幸福。事實一直都在證明,富裕的生活雖然可以有效提升幸福指數,但也不是決定性的因素。自殺的人,越來越多,正是被物質化的幸福感造成的。為什麼明明比幾十年前活得更滋潤了,大家都在抱怨生活壓力大?看別人有車了,自己不能落後。別人蓋三層,自己不能屈居在平房裡呀。別人開口就是賓士捷達什麼的,自己不能買部八千塊錢的二手貨充數吧?沒錢怎麼辦?好辦,拼命賺錢,絞盡腦汁賺錢,不停的賺錢,為錢愁成了苦瓜。
為什麼揹負那麼多債務?難道他不知道需要償還嗎?自己掙不到,先借呀。每個人都相信,可以慢慢還。分期嘛,等於把重擔分成若干小擔子,負重輕了,奔跑起來都沒事,當然也不存在被壓垮的可能了。但很少有人想到,生活不只是一副擔子,收入也不可能滿足所有開銷,當入不敷出成為常態化之後,債務就會越積越多,最後不但沒開上捷達奔小康,還成為負債累累的“負翁”。
將幸福感進行可視性量化的結果是,攀比之風盛行。不管什麼煩惱,最後全都指向金錢。假如我很有錢,情況就不一樣了,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於是,工作要找高薪的,工資不高就多打一份兼職,時間長一點無所謂,只要賺到更多的錢。我們的精神,其實已經被金錢主宰,當努力了很久,發現自己依然是個窮光蛋,財富不及他人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時,就開始自責自卑,開始懷疑與否定自己的能力,直到最後變成自暴自棄,毫無猶豫的跳進河裡,不求長生,而是速死。
死其實也需要勇氣,未必每個人都敢於自我了斷。不知哪個名人說過,自殺是卑微的勇敢。先不去解釋這話的含義,首先勇敢是肯定的,視死如歸嘛。卑微,是因為他向生活低頭,屈服了。兩害相權取其輕,在生活的重壓與死亡的冷笑面前,已經被生活耗盡精氣的人,無疑會選擇後者。一了百了的意思,每個人都懂,正是這句話才恰如其分反映出求死者的心態。因為活著,要面對的難題可能不止一百個。
我們不能取代自殺者做出任何選擇。不友善的評論,有失道德。未經他人事,怎知他人苦?不支援以自殺的方式逃避生活,誰不想衣食富足,百事無憂?但生活的本質,本來就對錯並行,苦樂參半,如果單憑意念就能過上幸福美滿的日子,大家都變成神仙了。其實,好好活著,需要更大的勇氣,因為它要經歷更多的考驗。自殺的,是不想再活;活著的,未必就怕死,而是真勇士。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