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河西法院透過遠端影片方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白某、被告人秦某某等兩起危險駕駛案,並當庭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白某、秦某某無駕駛資格,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法庭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白某、秦某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鑑於兩名被告人具有曾因酒駕被行政處罰、無證駕駛等情節,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白某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秦某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七千元。
今後,河西法院仍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審理該類案件,堅決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