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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據媒體報道,廣東東莞的網約車司機艾先生接到一張訂單,乘客為一家三口帶著一個嬰兒,上車不久嬰兒突發疾病失去知覺。艾先生連闖三個紅燈將孩子送醫,為此,他要被扣18分,並處以600元的罰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但嬰兒家屬卻拒絕作證,稱闖紅燈跟他沒關係。最後交警透過調取公共影片和醫院記錄證明了確實發生過這件事。艾先生說,雖然他無法理解患者家屬的態度,但是並不後悔這麼做。事件在網路上迅速引發網友熱議,相關話題#司機為救嬰兒連闖紅燈家屬拒絕作證#到目前為止閱讀數達到7.4億,討論數達到4.7萬,隨後,公安部新聞中心官方微博@中國警方線上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滴滴出行 、東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指揮中心都對此事件進行了迴應,那麼對於這一事件,網路情緒又發生了哪些變化呢?

迴應前輿論憤怒、譴責、探究、質疑為主流聲音

事件經媒體報道後,迅速在社交媒體上引起輿論熱議,根據輿情監測軟體鷹擊早發現對微部落格類社交網路中網民情感傾向進行分析,負面情緒佔比達到98.8%。網約車司機的熱心行為對比患者家屬的冷漠回覆,熱心助人反而惹來麻煩,議題平民化,充滿話題性,更加容易引起大眾的共鳴。特別是在社交網路中,因為網民的自由化、情緒化、分散化、互動性、多變性等特點,經過媒體的廣泛報道以及達人帳號的放大傳播之後,公眾圍繞事件表達情感、態度、意見、觀點,其產生的社會影響非同一般。

此時,網路上的聲音主要以譴責乘客的行為為主,同時也引發輿論對於孩子來歷的質疑和猜測:是否為婚生子?是否為拐賣兒童?不少網友呼籲公安機關對孩子的來歷進行更深入的調查,以確認是否屬於被拐賣兒童。部分媒體帳號趁機發起投票:是否應該為救人而冒險闖紅燈?

說到底,乘客拒作證背後折射出的,是對正義行為後果的擔憂,是充滿不信任的乘客與司機的關係。過往扶人反被訛詐,救人後被救之人冷漠離去,前段時間扯被救人被砸重傷遠赴上海求醫等新聞,都引發了公眾對於做好人好事後反而需要承擔後果的討論。也正因如此,#司機為救嬰兒闖紅燈家屬拒作證#引起了廣大網民的情感共鳴,為事件的快速傳播奠定了基礎。

迴應後輿論正面情緒小幅度上升

12月14日,@中國警方線上 針對此事迴應稱,“經過核實,警察蜀黍已經取消了對司機艾師傅的處罰”,還稱“我們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之後,還寒了心!”

東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指揮中心警官周園表示,此事事發12月8日,兩日後艾先生赴常平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申請撤銷處罰。針對網友質疑的孩子是否為拐賣,周園警官表示“確定不存在拐賣的情形。家屬可能出於一些不方便透露的原因,沒有聯絡艾先生。現在網路上對家屬的質疑、譴責的聲音太大了。但不管哪一方受到侵害,都是我們不想看到的。”

滴滴出行方面表示,已關注到此事,經核實該訂單為滴滴平臺訂單,因該司機車內已安裝了錄影裝置,平臺已將車內錄音錄影提供給警方。滴滴平臺表示,為表揚艾師傅助人為樂的行為,授予其公益榜樣稱號,並頒發見義勇為獎金。滴滴的這波迴應收穫不少網友肯定及讚揚。

隨後,#警方取消救嬰兒闖紅燈司機處罰#、#網約車平臺迴應司機為救嬰兒連闖紅燈#、#東莞警方迴應司機為救嬰兒連闖紅燈#等相關話題不斷傳播,網友正面情感稍有上升。針對網友所關心的司機被罰、嬰兒是否為拐賣等問題都做出了相應的迴應,防止了輿情的二次發酵。就像近年來關於摔倒老人要不要扶的問題,別讓好人好事因為擔心後果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社會需要正能量,但是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心涼,輿論呼籲應該健全制度保障做好事之人的權利與正面聲譽。

現實生活當中,因救人而闖紅燈的事例並不少見。因救人而造成的違法記錄,理應被消除。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 第21條第三款的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資訊,有下列情形之一併經核實的,應當予以消除:“……(三)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據此,因救人闖紅燈,消除違法記錄與法有據,不存在法與情的衝突與平衡問題。這項規定是對救人者幫助行為的一種肯定,也是對社會正能量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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