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記得“梅姨”嗎?
十幾年前,廣州某區有9名兒童被拐賣,其中一個孩子的父親因為難承喪子之痛而臥軌自殺,孩子們下落不明。
直到2016年3月,人販子張維平被抓獲。
他供出,幕後買賣孩子的是大boss“梅姨”,然而他們也不知道“梅姨”的真實身份。
公安部表示,至今無法確定“梅姨”是否存在,僅憑張維平口供繪製畫像,也無法確定長相。
所以,這個“梅姨”至今沒有落網,反而成了人販子的代稱。
這些“梅姨”就是看準了違法賺快錢的路子,一次又一次地觸犯道德底線,成為眾多父母心中的夢魘。
但在歷史上,卻有一個比“梅姨”更厲害、手段更狠的角色——美國大名鼎鼎的“現代收養之母”喬治婭·坦恩。
喬治婭·坦恩
上世紀二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期間,她一共誘拐了5000多個孩子,害死了數十名兒童。
當時,這個案件一經刊登,引起軒然大波:許多人都不願意相信,這位看似慈眉善目的中年婦女竟策劃瞭如此一場大型的血腥勾當?
美國長達30年的真實販童事件
坦恩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密西西比兒童之家協會,那個時候“領養”這個概念還沒有普及。
但在福利院工作的過程中,她發現了一個商機:很多渴望擁有小孩的父母願意支付一定的費用,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那麼,是不是她就可以讓那些有錢人花高價來跟她買小孩呢?
一個即將轟動全美的血腥交易正準備開啟。
坦恩的父親是當地高階法官,坦恩從小耳濡目染法律知識,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漏洞將交易“合法化”。
她先是到處釋出輿論,說窮人家的婦女只是“奶牛”,無法給小孩更好的成長環境。
如果勉強餵養成人,也只是一個沒有任何出息的小混混。
而有錢人不同,他們有學識、有涵養,也有足夠的金錢去培養下一代。
她還跑遍各個城市開講座演講,用華麗的語言來宣揚“領養”的好處:
“收養的過程是有選擇性的,比出生的孩子好”
“我們選擇孩子,選擇家”
……
這一荒謬的說法,在當時社會竟贏得廣大群眾的認可和追捧。
所有人都把坦恩視之為“窮孩子的救世主”,包括坦恩本人也這麼認為。
有的被騙著簽下不合理的合同,從此和孩子各自分離;而另一邊,上流社會、明星都開始信奉坦恩的理念,花錢領養孩子。
這一來一去,她就坐享漁翁之利——每賣一個小孩就能收到5000-10000美金的酬勞。
這簡直太爽了!
坦恩決定聯手一些腐敗的政客,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福利院“田納西兒童之家”。
這些政客把她捧成崇高的“現代收養之母”,以拿到相應的政治獻金。
幾乎所有人都被這個女人的障眼法所欺騙,奧斯卡影后瓊·克勞馥和演員拉娜·特納等好萊塢明星都在她的安排下,高價收養孩子。
瓊·克勞馥收養的一對孩子
暗無天日的“田納西兒童之家”
為了誘拐兒童,狡猾的坦恩幾乎用盡各種方法。
她“好心”救助那些窮人,再將他們的孩子扣留下來;
而那些暫時寄放在託兒所的孩子們也是她眼中的香餑餑。
等到他們的父母來接孩子時,孤兒院的人只會告訴他們,孩子早就被福利院的人帶走了,去向無人知曉。
黃渤飾演的《親愛的》
這些孩子到了坦恩手上,可就前途未卜了——她總是對不聽話的孩子施暴,還有男性助理經常把小男孩帶到一些隱蔽的地方去。
她大張旗鼓地在各家報紙刊登大量領養廣告:
“想要一個活生生的聖誕禮物嗎?”
“喬治想玩接球,但他需要一個爸爸加入進來。”
“唾手可得!”
坦恩會為這些孩子精心打扮,讓他們能夠更搶手一些。
幸運的孩子能夠被上流社會或者明星收養,但極大多數人都會慘遭毆打和虐待,成為沒有自由的工具人。
坦恩還要求少不經事的女孩們直接坐到男人的腿上,去叫他們“爸爸”,即使那些人是戀童癖者。
很明顯,坦恩從來不管這些,她只在意自己能拿到多少錢。
相比能記事的兒童,嬰兒會更受金主們的喜歡。所以坦恩打點了當地的婦產科醫院,只要孩子一出生立刻抱走,並對其母親謊稱是死胎,屍體已經處理好了。
更令人心寒的是,由於利益捆綁,許多知情者都對坦恩的行為保持沉默。
這些政客、法官,把一個利益燻心的人販子頭目打造成了人們尊敬的慈善家,可笑至極。
金錢之下,數千個孩子卻正在黑暗中遭受無妄之災……
她蛇蠍心腸,卻沒有受到法律制裁
1940年,這座城市的嬰兒死亡率直線飆升,驚動了美國兒童局;直到1945年的一場痢疾,“田納西兒童之家”中有40-50名孩童接連死去,“就像蒼蠅一樣死去。”
人們終於開始意識到,這個福利院背後藏有不為人知的秘密。
然而這罪惡的勾當直到1950年才真相大白。
那時,坦恩因患子宮癌臥病在床,無法接受更多的拷問和刑罰,最終因病去世。
一個在30年期間、販賣5000多個兒童的大魔頭,居然就這樣完美地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事件曝光之後,轟動全美,引起各大輿論熱議。
不少作家和編劇記錄下這段源自美國社會的醜聞,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在美國銷量過百萬冊的小說《守護者》,和芭芭拉·比桑茨·雷蒙德撰寫的紀實作品《偷嬰兒的賊》。
在《偷嬰兒的賊》中,雷蒙德曾記錄:
“喬治婭 · 坦恩一再表示,孩子都是一張張白紙。
他們如果從小就被收養,在美和文明的薰陶下成長,那麼,就能長成你所期望的樣子。”
而事實上,坦恩從來沒有對收養者進行審查,造成不少令人心碎的悲劇後果——沒有人知道這些孩子究竟過上了何等不堪的生活,甚至付出了生命。
更誇張的是,因為案件背後牽扯到很多有權有勢的人員,他們把坦恩手上關於受害人的資料統統鎖住了,直到1995年才公佈。
那些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數十年思念成疾,還錯過了團圓的機會;而被販兒童受盡折磨,餘生也將在黑色陰影下痛苦度過:
“我心裡有一個永遠不會填滿的洞。”
撇開坦恩的作惡行為,這段歷史仍舊值得被銘記,也值得我們去思考:
窮人家就沒有資格養育自己的小孩嗎?
對小孩而言,有錢的收養家庭真的比窮困潦倒的親生家庭要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