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開庭審理之前,多次在暴力示威現場舉著英國國旗的“王婆婆”王鳳瑤,早在九點的時候就已經到達香港高等法院外等候,宣稱自己要聲援黎智英,香港警方勸她離開,不過沒有成功,最後被數名香港女警抬走。
黎智英面臨多項指控卻被“放生”黎智英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提出了許多論據,來證明黎智英假如獲得了保釋申請,也不會在保釋期間潛逃。裁判官在下午一點左右宣佈暫停審理,並在下午兩點四十五分的時候繼續進行審理。
現年七十三歲的黎智英,在12月3日的時候,因為涉嫌欺詐,而被逮捕起訴。當天黎智英提出了保釋申請,然而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了他的申請,並裁決黎智英還押看守所到明年四月16日再進行審理。
在看守所期間,黎智英又被控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名,在12月12日的時候被押送到香港西九龍法院進行審理,當日黎智英又提出保釋申請,然而裁判官認為其可能在保釋期間潛逃再次拒絕了他的保釋申請。該案件也押後到明年4月16日再進行審理。
黎智英又針對這兩起案件向法院提出了保釋申請,法院於12月23日將兩起案件的保釋申請一併處理。而這一次,法官李運騰同意了黎智英的申請,一時引發熱議。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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