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現如今十分方便、普及的代步工具,無論是一線大都市還是鄉鎮農村,電動車都是道路上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承擔著數以億計的老百姓出行需求,不過,責任越大面臨的苦難也多,電動車隨著數量的增加也導致了事故率的上升,各地都展開了關於電動車的專項整治行動。
首當其衝的就是電動車禁售令的出臺,在電動車發展初期,因為限制標準並不完善,電動車的生產管理比較寬鬆,廠家生產的電動車都是為了更好的銷量,千方百計的符合消費者需求,想要速度快的,廠家就生產時速四五十的電動車,想要炫酷好看的,廠家就生產了摩托化的電動車,但是這樣的生產標準違背了以安全為第一準則的要素,隨後得到了禁止。
從2019年4月新國標實施之後,電動車的生產、銷售有了明確的規定,先後多地都宣佈禁售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腳踏車,但是一直以來還是集中在一二三線大城市為主,大多縣城、鄉鎮並沒有嚴格實施。
近日,廣東新興縣開展了關於電動腳踏車的專項整治,成立了電動車治理聯合檢查組,在透過宣傳教育,明確指出禁止售賣“超標車”,這也意味著,縣級地方也正式開啟了關於超標電動車的禁售令。
超標電動腳踏車或許有消費者還不屬於,根據規定,電動腳踏車必須要符合最高限速25公里/小時,行駛達到15公里/小時就必須要有提示減速裝置,外觀上必須要配置和腳踏車一樣的腳踏板,如果電動腳踏車不符合這類標準,那麼就是超標電動車,這樣的車不允許售賣,而且不允許上牌上路,所有大家千萬別浪費買這樣的車了。
雖然超標電動車現在禁售了,但是對於在新國標實施之前大家就購買了的超標車,也不要太緊張,只要抓緊上臨時號牌,上路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不過上牌是限時的,比如安徽合肥、貴州貴陽都是截止到本月底就會停止發放超標車號牌,所以大家有超標電動車還未上牌的,要趕快聯絡當地的車管所,以免影響後期上路行駛。
隨著對於超標電動車的禁售開始,也正式代表了電動車規範化已經到來,以後的電動車出廠、銷售、上路都會和現在的機動車一樣,每個環節都要承擔著自己所需要遵守的法規,而電動車也不會再被稱為“馬路殺手、社會負擔”,它將會和汽車一樣,共同承擔著我國老百姓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