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九江有女子在開車的過程中,看到一位老人倒在地上起不來,女子下車將老人扶起來,但被家屬說成為肇事逃逸。
透過警方的調查取證,及時交還女子清白,並責令其家屬賠禮道歉。該女子說,因為這件事她哭了,但她不會改變幫助別人的初衷,今後會注意保護自己。
幫助老人的熱心人是志願者米名叫帥黃玲。她開車帶著兩個被救助的孤兒去理髮,突然看到一個老人摔倒在地上。
她擔心老人會被其他車輛撞到,於是就停車把老人扶起來了,老人很快就甦醒過來,向她表示感謝。後來,鄰居和老人的家人趕到了。老人解釋說自己摔倒了,帥黃玲一行立即離開。沒想到的事,在回來的路上,老人的家人報警,說她肇事逃逸。
好在交警找到了附近的監控,還原了真相,老人一家這樣才肯放棄,向帥黃玲道歉。雖然事情已經了結,但整個過程仍令人惱火。
如果老人堅持說是帥黃玲撞了他,或者他記不清當時發生了什麼事,周圍又沒有其他目擊者,他的家人可以要求查明真相,是沒話說的。
但老人明確解釋是自己摔倒了,旁邊的鄰居也證明了救人者的清白。這時,家屬們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說“不清楚老人是被撞倒的還是摔倒的”,這就很難理解了。
不在場的家庭成員比在場的老人和鄰居知道得更多嗎?還是從一開始就別有用心,揣著明白裝糊塗,打算從中牟利呢?
近年來,因為扶老人被訛的案件不少。面對好心人的幫助,不但沒有表示感謝,而且還反過來誣陷好心人。這多讓好心人受冤屈,在生活上也會帶來不便。
比如,在這起事件中,幸虧附近安裝監控裝置,碰巧拍下了事件的照片,為帥黃玲證明自己是清白。
如果說當時沒有監控設施,當老人解釋自己摔倒時,家人還是那麼不情願。如果老人記憶不清,或者與家人說的相同,沒有其他人作證,很難想象她怎麼能擺脫漩渦,一定會為自己的善舉付出代價。
與施救者遭受的委屈和身心折磨相比,訛人者總是能全身而退。查明真相後,大部分的人未受到法律處罰,多數被公安機關口頭教育並責令道歉。
被誣告的救助者,本著平息事端的精神,很少追究進一步的責任。對每個人來說,這似乎都是一個幸福的結局,但其背後的真正風險並沒有降低。
對於那些誣告的人來說,敲詐成功了就賺錢,失敗了就道歉。中間幾乎沒有風險。這是一項有利可圖的生意。
目前,指望他們突然找到良知是不現實的,如果公安機關對這種敲詐行為不予迴應,不能對誣告人構成有效威懾,不增加其敲詐成本,就很難糾正這種失範行為,降低行善風險,提高社會成員扶弱的信心和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