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武山縣四門鎮堯兒村村民張衛衛打電話稱,昨天回家途中撿到一隻受傷的老鷹,現在其家中,希望得到救助。接到電話後,縣林草局、南山林場及縣森林公安大隊負責人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處置,透過與市動管站核實,該鳥名為雀鷹(俗稱鷂子),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主要以鳥、昆蟲和鼠類等為食,有時也捕捉野兔、蛇等。在雀鷹的食物中,80%是鼠類,因此堪稱是鷹類中的捕鼠能手。
經過檢查,雀鷹右翅有傷,不能正常飛翔,為使其儘快得到救治,現由南山林場負責進行藥物救治並飼養,待傷情完全恢復後放生大自然。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縣林草局和森林公安大隊提醒廣大市民,嚴禁非法獵捕、運輸、經營、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縣森林公安大隊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對非法獵捕、出售、運輸、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從重從快予以嚴懲。希望廣大市民能從自身做起,關愛野生動物,積極投身到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動中來,如若遇到受傷的野生動物,請與我們聯絡,以便讓它們得到專業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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