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喝了一斤白酒,繼續上班。
晚上開車回家,沒啥事兒。
這時,朋友一個電話,義不容辭!
結果,被交警查獲。
10月18日晚22時左右,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鐵東大隊在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解放東路福利街路口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22時20分左右,一輛白色私家車駛入卡口,駕駛員搖下車窗準備接受民警檢查。執勤民警剛剛將酒精測試棒靠近駕駛員,酒精測試棒就亮起了紅色警示燈。這令執勤民警感到有些意外,立即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13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該男子全程“淡定自若”,積極配合交警的檢查,執勤民警起初並沒有懷疑其有酒駕嫌疑,沒想到測試結果這麼高。執勤民警立即送他到附近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14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
康某因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因此將會被從重處罰,他將面臨以下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處1-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最重要的是,作為一名剷車司機,康某也許不能再回到他的工作崗位。
(二三裡編輯 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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