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有著技多不壓身的說法,而家在廣州的銀女士也抱著這個想法和愛好在家附近的一所全國連鎖的舞蹈學校花了一萬八千元想要學鋼管舞。
在跳舞之前需要做一些熱身動作來活動開身上的關節,而在今年12月初,銀女士在課堂上被上課的曹老師壓著做開肩的動作。本想是藉此動作提高銀女士的身體柔韌性。
這個開肩的動作是需要銀女士趴在地面上,然後老師用膝蓋壓著其的後背,而雙手抱頭後往上拉起。而這節課曹老師對銀女士開肩時使得其的肩膀處發生了一下響聲,響聲還很大。
經過曹老師開完肩後,銀女士感覺後背十分疼痛,就跟老師表示是不是出現什麼問題了,自己需不需要去醫院看看,而曹老師回答銀女士說,不用去醫院看,銀女士感覺到的疼痛僅僅是當時活動沒活動開,使得岔氣了,過幾天氣順了就行了。
銀女士就聽從了老師的說法,沒有去醫院檢視,隨後又過了十幾天,銀女士再次學習跳舞的時候感覺那個地方十分的疼痛,所以就請假去了醫院做了檢查,經過醫院檢查發現銀女士的肋骨處骨折。
然後銀女士就找到了該學校,學校表示可以賠償銀女士4000的醫療費,並且要求銀女士簽訂事後不追究責任的協議,剩餘學費的退還學校並沒有給予回覆。
12月24日時,對該輔導機構的負責人進行了詢問,詢問銀女士的肋骨骨折的問題,而學校負責人表示這個骨折僅僅是一個意外,而這個事情是學員和老師的雙方的責任。該負責人表示,雙方已經協商一致了,如果後續還有什麼要求她還需要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請才可以的。
經過對於合同的審查中發現,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在學習的時候受傷後,該機構會收取學員的學費的30%,隨後用100元每小時的標準扣除已經上過的課程費用,剩餘費用則會退給學員。根據銀女士的情況分析看來,銀女士基本拿不回多少學費。
經過諮詢律師後,律師表示雖然當時合同已經規定了當時的免責條款,但是免責條款需要事先告知消費者,或者加粗等顯著的標識,否則該免責條款屬於無效約定,該輔導機構需要依據法定情況進行退款處理。
經過調查發現,該輔導機構表示是一個全國連鎖水靈子舞蹈,但是在這個分校內註冊名字和前臺招牌並沒有顯示水靈子。當詢問負責人時,負責人表示這一點是她們本身學校和水靈子雙方的問題,並且表示如果他們宣傳真的有問題的話,品牌方也會找他們負責的。
根據向醫院的詢問,醫生表示,正常的開肩方式是不會造成骨折情況的,但是因為兩個人共同的體重壓迫下,過於重的力道下,就會導致壓在地面上的肋骨形成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