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我們和死神之間的一堵牆。
01.你再說一次,看我敢不敢削你!你削我試試!
常州一女子報警,稱被母親用棍子打。
民警瞭解到,之前林某也曾多次遭到母親毆打,這次她不願再諒解母親。
經法醫驗定,林某腿部、臀部、手肘等處都有損傷,存在大面積淤青,判斷此次損傷程度屬輕傷。
親生母女倆,哪來的那麼大仇恨?
母親王某說,女兒今年都30歲了,還沒嫁人,之前都一個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沒混出個啥名堂。一年前女兒回到家中店裡幫忙,矛盾也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王某還有個兒子,自己開飯店生意不錯,一家人一起奮鬥為兒子買了一套房子。王某說,在她們老家,父母給兒子買套婚房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做父母的責任。
這件事引起了女兒林某的強烈不滿,認為父母重男輕女。
矛盾產生後,母女二人經常因瑣事爭吵。母親王某隻要數落女兒幾句,必然遭到女兒的回嘴。這讓她無法忍受,多次用棍棒、徒手毆打過女兒多次。
王某:你再說一次,看我敢不敢削你!
林某:你削我試試!
事後,女兒要求母親賠償8萬元,母親得知後多次氣暈。
02.這不只是催婚導致的家庭暴力,也不是一個重男輕女可以概括
在這出家庭倫理劇中,我們可以看到多個現代家庭中的熱詞:家庭暴力、催婚、買房、重男輕女……可能手機前的你對其中某個點深有體會。
這起事件總結一下,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點家庭和親子矛盾:
30歲沒混出個名堂,可能還在啃老;
30歲還沒結婚;
多次遭到母親毆打,被數落,回嘴,加劇關係惡化;
作為大姐,家庭地位岌岌可危,面子不保,家庭經濟分配上的邊緣人物(買房沒她什麼事);
買房激化矛盾,成為導火索;
家庭中潛在的重男輕女思想;
一件件負面演化成了家庭暴力,變成了目前的局面:
女兒要母親賠償自己8萬元損失費方可諒解,否則免談。
母親得知後多次氣暈。
所以這不只是催婚導致的家庭暴力,也不是一個重男輕女可以概括。
女兒長期生活在外,或許並沒有給這個家庭帶來什麼幫助,而兒子已經有了自己不錯的事業(已經自立)。在女兒一事無成只能在自家店裡幫忙,尤其是30歲還沒有找到可以依靠的物件和家庭,父母肯定產生了不小的焦慮,擔心女兒的未來和後半生的依靠,並由此引發抱怨、指毆打。
在非暴力溝通中,有四個要素:觀察、感受、需要、請求。當你能清楚地觀察發生的事情,誠實地表達自己並提出請求,就能避免誤會和暴力,要知道不當的語言有時也會產生巨大的殺傷力。顯然母親並不能正確表達自己對女兒後半生的焦慮,只能訴諸於抱怨、暴力。
而女兒似乎也沒有體會到母親的焦慮和擔憂,面對母親長期的“壓迫”,她只能用“回嘴”來反抗,併產生了一定的叛逆和報復心理:給錢才能原諒。
她只能用金錢來懲罰母親,因為在她的認知中:
母親因自己無能(沒錢)而嫌棄自己;
給弟弟付出金錢,自己沒有。
金錢成為她衡量母親對自己愛多少的天平。
至於拿到錢後的“諒解”又有多少原諒的成分,就未可知了。
03.自我獨立,才能擺脫暴力催婚,與父母和解
作為子女,我們想走自己的路。
作為父母,他們急於分享自己的人生經驗,想讓我們少走彎路,急於看見兒女成家,害怕子女在自己離開世界後沒有依靠。
老人為什麼總是這麼催?因為直面死神的是他們。覺得日子不夠了,怕自己步子趕不上。他們會想:“我不在了,我的孩子沒了依靠,他們老了還一個人怎麼辦?誰來照顧他們?”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擔心。
面對似乎不可調和的矛盾,我們的應對方式往往是反抗,覺得父母的期待是束縛,是控制。
我們不理解父母的擔憂,父母也無法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恐懼與無能為力。
此時,不妨站在雙方的角度多想一些。
因為,理解是最大的尊重。
我多希望,所有與父母對抗,在父母期待與自己意願中掙扎的你們,能夠真正和解。
除此之外,讓父母不再擔心受怕的最有效方式,是用行動證明“我可以”。
餘秀華,中國農村腦癱女詩人。她離婚後,爸爸余文海曾經擔心女兒以後沒人照顧,勸她再找一個人一起過。不過,餘秀華並沒有再成家的打算。
“女兒的版稅、稿費能自給自足,養活自己的問題解決了”。
我想,面對父母的催促,與其抱怨、逃避,不如用真正最有力且最有效的行動,告訴他們:
你們害怕的,我都能解決。我可以過得很好,我是自己的支撐。經濟能力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