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鄭女士的時候,她正準備哄孩子睡午覺。鄭女士告訴記者,這個孩子今年三歲左右,活潑可愛,她從開始到現在已經照顧孩子兩個月了。求助人鄭女士:5點多將近6點那會,他爸爸給我打電話,他說姐你忙嗎?我說怎麼了?他說你今晚上給我帶一晚上孩子,他說我今天晚上去喝酒去帶著孩子也不方便,他說明天我就來接他,第二天早起那會他給我發信息,他說姐我今天過不去,我得上趟縣裡,他說明天早起我再接,給我發過來100塊錢,他說姐你給孩子買點吃的,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了還沒來,還沒來,他都說我今天還過不去見,反正就是有事。
記者:就這樣,孩子的父親一直沒有現身,只是電話聯絡。求助人鄭女士:他反正就說姐我也過不去,要不你再給我帶幾天吧?說要不我就一天給你100塊錢,過了18號他就也不聯絡我了,他也不給你轉錢了,你給他發孩子影片,什麼發信息他都不理你這個茬了。記者: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時間,孩子的父親始終沒有來接過孩子,最後鄭女士試圖聯絡孩子的母親,卻怎麼也聯絡不上。求助人鄭女士:剛開始打通兩個電話時候是通的,但是她不接,不接後來我就給她發了資訊,我就說這個孩子怎麼著,怎麼著!我說你兩口子鬧矛盾別苦了孩子,我還給勸他一頓是吧?人家也不給我回,不回再打電話就拉黑了,就把我拉黑了,反正你一撥就是正在通話中,正在通話中。
記者:孩子在鄭女士家呆這麼長的時間,這也讓她發起了愁,每天吃喝拉撒不算,鄭女士還要帶著孩子去上班。求助人鄭女士:因為我是在幼兒園上班,我上班我身邊不能帶著孩子,我是會計幼兒園的我也不是老師,孩子就在班上在班上跟著老師,中午在把他帶回來,但是幼兒園的費用我還沒給人家交。記者:那麼是什麼原因讓父母扔下孩子不管?隨後鄭女士幾經周折找到了孩子的爺爺,對方的回覆讓她大跌眼鏡。孩子的爺爺:孩子好不好?你也別找我,跟我沒關係。記者:無奈之下鄭女士又找到了孩子的姥爺。孩子姥爺:找我們有什麼用?求助人鄭女士:你是孩子姥爺啊!孩子姥爺:他爺爺奶奶呢?求助人鄭女士:他爺爺奶奶不是管著一個呢?弄一個這個弄不了。孩子姥爺:你別和我說。
記者:之後鄭女士也找過轄區派出所、婦聯、民政局、福利院等部門,但是卻始終沒有找到一個好的辦法。求助人鄭女士:桃城區民政局去了,人家做不了主,人家說你找鄉里,鄉政府說也沒法說,你找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福利院歸市民政局管,我就又找了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說讓我聯絡派出所,你要送福利院也是派出所聯絡,然後我就又找派出所,又找派出所,等了好幾天給我出了一個證明,說明,能說明這個孩子父母找不到,但是也沒有說明他是棄嬰,光有這麼個說明,人家福利院是不收。
記者:看著活潑可愛的孩子,我們怎麼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孩子的父母扔下孩子不管呢?你幾歲了?孩子:三歲了。記者:三歲了。發稿前記者再次撥打了孩子爸爸媽媽爺爺的電話,等到的只是電話忙音和一聲冰冷的結束通話電話的聲音。孩子爺爺:是誰啊?記者:電視臺這邊?孩子爺爺:怎麼了?記者:你是劉濤他爸爸是吧?結束通話電話了。隨後記者撥通了衡水市民政局的電話,諮詢了相關情況。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建議(鄭女士)透過法律程式,然後跟孩子父母那邊交涉,因為父母還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就是說我們不能越過他的父母來決定這個孩子怎麼樣。記者:無論這大人之間有什麼事產生什麼矛盾,這麼可愛的孩子,他是無辜的,把孩子這麼一甩手給別人置之不理,對孩子以及對人家鄭女士來說,這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而且這不光是道德,從法律上來說你負有撫養義務,你拒絕撫養贍養情節嚴重的,這還可能構成遺棄罪,那是要吃官司的。
所以我們希望孩子的父母儘快站出來,要承擔自己應盡的責任,要給孩子幼小心靈裡留下了陰影,將來這事可說不清了。那話說回來,如果一家人一直就不接人家電話,單靠鄭女士個人,這事好像還真不太好解決。所以我們希望相關的部門,比如說公安等部門,咱們恐怕應該及時介入,幫鄭女士解決難題,也為孩子的明天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