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江西法院
2020臨近年底
餘額已經不足
一定要記得做以下5件事
它們與你息息相關!
快一起來看看
都有哪些吧~
01
別忘領取失業補助金
如果你是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那麼別忘了在年底前領取失業補助金。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有關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000元,按月發放。申領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只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原單位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現場申領。也可在手機上下載“江西人社”APP,進入電子社保卡介面進行網上申領。
02
及時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已開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般是按年繳費。到年底,很多地方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期將會截止。
小編在這裡要提醒符合條件的小夥伴們:為了能及時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最好在規定期限內繳費。否則逾期參保,一般都要經過等待期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哦!
03
及時確認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目前,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
為確保2021年繼續便捷、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你要根據自身情況對照政策條件,及時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報、確認相關扣除資訊。如果你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沒有變動,可以一鍵帶入和確認,如有變動,可以點選修改。
按照規定,納稅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04
未休帶薪年假可以要求補償
2020年你的帶薪年休假用完了嗎?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沒有休完,職工可以申請相應的補償。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05
及時完成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一般情況下,退休人員每年都要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透過認證後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否則養老金可能會被暫停發放。特別提醒2020年度尚未辦理認證的人員,抓緊時間在12月31日前完成認證。
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可以用手機下載當地人社部門推出的認證APP,透過人臉識別,足不出戶就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