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12月24日,《北京市塑膠汙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限塑10條”)正式釋出。按照計劃,2025年,北京建成區基本告別非降解塑膠袋;餐飲、外賣平臺、批發零售、電商快遞等六大行業,成為減塑的重點。而該報記者在文章的開篇寫的是“超市買完的菜,順手裝到隨身攜帶的布袋中;快遞小哥送達你的快遞後,細心將快遞盒收起,繼續使用;出差住賓館,拿出自帶拖鞋穿上……這些理想中的環保生活,將是北京的未來。”這樣的新聞導語看上去是十分的寫意。
儘管臨近歲末的這幾天,新冠病毒似乎有捲土重來的趨勢,但是隻要我們做好必要的防控還是能取得勝利的。而在抗擊疫情如火如荼的五月,北京就已經正式實施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在這半年來,我們一邊抗擊疫情,一邊開始逐步深入地推進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其目的就是讓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加優美。儘管《北京市塑膠汙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與生活垃圾分類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二者還是有著一定的聯絡,就好比是沒出五福的叔伯兄弟一樣,這只是塑膠汙染治理行動針對性更強。已經有了垃圾分類工作了,那麼為什麼還要專門就塑膠問題進行管理呢?反正作為其他垃圾,可以送到焚燒廠進行焚燒的啊。這麼想來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瞭解了塑膠製品獨特的危害之後,恐怕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還要單獨“限塑”了。
就像有專家表示的,塑膠製品的便捷性和超低價格,使得它的使用被無限放大。其實很多情況下,不是非用不可。用可降解塑膠製品替代也不能完全達到限塑目的,建立塑膠製品回收制度,或許是另一種可行途徑。塑膠製品作為白色汙染已經成為全世界的共識。這幾年經過治理之後還好一些,以前在農村的時候,田間地頭到處都可以看到飄蕩的塑膠袋殘骸。而如果是劣質的塑膠製品根本不能降解,即便是送到焚燒廠,也是產生二噁英的重要因素。因此,“限塑”實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情。據悉,目前已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到2020年底,全市範圍要求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一次性塑膠棉籤,禁止生產含塑膠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要求禁止銷售含塑膠微珠的日化產品,即有意新增粒徑小於5毫米的固體塑膠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如沐浴劑、潔面乳、磨砂膏、洗髮水等,駐留類化妝品暫不禁限)和牙膏、牙粉。
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行動計劃》終究還是一般的政府檔案,而不是地方法規,如果是一陣風過去之後,“限塑”的效果會不會大打折扣呢?畢竟這是有前車之鑑的。早在北京奧運會開始之前,國家就規定,從2008年6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然而現在回頭看看,執行的力度有多大呢?如果沒有折扣的話,恐怕就不用再單獨出《行動計劃》了。
所以,“限塑”是必要的。要想久久為功,保證時效性,從當前看,還必須拿出像“防疫”一樣的舉措和決心才行。就像這幾天北京不斷出臺的新要求那樣,發現病例,馬上行動起來,進入戰時狀態也好,關閉超市也好,這些都是必要且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