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耍橫,一切以道理為前提。
12月24日,福建莆田。
有一名網友在網上爆料,聲稱當地的正榮時代廣場籃球場上,有一群大媽欺負一個小孩。
具體的原因是籃球場上不讓打籃球。
根據網友所拍情況來看,應該是大媽們將男孩團團圍住,對其指指點點。
期間有保安人員過來勸解男孩,男孩氣不過依舊在打球。
缺舟:
哎呀~這個問題是真的難辦,不過我想到了一個有道理的說法。
我們要明確是非對錯。
大媽們是絕對錯了。
第一點,錯在地點
這是個籃球場,是個廣場,換句話說,這是個公共地方。
任何人都有在這裡做自由合法的事情。
籃球場不打籃球幹什麼?讓你們跳廣場舞麼?
我們也不是不講道理,就好像我說的一樣。
籃球場就為了打籃球而建造的,為了大家的文體活動,和身心健康。
而廣場舞,之所以叫做廣場舞,只是因為在廣場上跳舞,而並非建了廣場,就是讓你們跳舞。
把自己的這個行為和方式擺到一個正確的位置上。
第二點,錯在態度
年輕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未成年,但是看著很年輕)碰上中老年,誰也別弄誰,誰也不好惹。
大家都是出來鍛鍊,放鬆身心,沒必要把事情搞得那麼僵。
大媽們,也別老是套用自己以前的那種行動模式,唯利是圖,為了生活覺得都應該是自己的利益。
現在社會好了,不是你那麼霸道維護自己就可以了。
這裡畢竟是個籃球場,確實人家小夥子一個人在玩,沒什麼人,但是不代表你就可以強行驅逐別人。
大家有商有量,那麼點個地方你都有給人家霸佔到毫不留情,讓一讓不行麼?
為什麼非要讓人家小孩子吃虧呢?畢竟人家也沒有做錯什麼。
既然看見人家在打球,就應該知道避嫌,離得遠一點,不要討人嫌。
遇見這樣的事情,保安也是無奈,對於那邊兒他都惹不起,沒辦法,只能是勸比較小,比較單薄的小孩子。
但是你要明白,原則問題,錯就是錯,對就是對。
孩子是對的,就可以堅持,大媽是錯的,就應該改正。
一人一半,很難麼?如果不行,那就另尋他處吧。
鵲巢鳩佔,蠻橫不講理,哪有這樣的說法?
分清主次,你是客人,你應該有點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