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突然急剎,
導致後車追尾!
這責任究竟該歸誰?
那到底是如何認定?
來看交警正解:
就前車突然急剎的情況來說,後車只要保持安全距離,並操作得當的情況下,都可以在安全距離內剎車。因此此類情況下出現的追尾事故,被認定為後車全責。
如果前車司機存在故意急剎車或停車行為,導致後車追尾的,後車司機可提供有效證據,如行車記錄儀影像提供給交警蜀黍進行判定。
那麼
哪些情況前車應該承擔責任?
應該承擔多少責任?
咱們接著往下看:
前車擔責情況
情景一:前車掉頭被追尾
前車在道路上行駛時如果剎車掉頭,被直行車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
【事故認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車輛在不同車道或不同方向時,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而上述車輛為同車道前後車關係,前車突然剎車掉頭,不符合“轉彎車讓直行車”的規定,因此由後車負全責。
情景二:壓線行駛被追尾
在正常行駛過程時,前車緊急併線行駛時被後車追尾。
【事故認定】按照交通法規,併線車輛應該讓行於直行車輛,在確保旁邊道路安全,無直行車通行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併線。強行進行併線導致追尾,無論是實線還是虛線,前者將承擔全部責任。
情景三:違法倒車被追尾
車輛在錯過轉彎路口後,為避免繞行,直接在道路上違法倒車導致追尾。
【事故認定】該情況在一些高速路出口時有發生,一旦被追尾,極易釀成重大的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下,由於前車違法倒車在先,將由前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這些你都清楚了嗎?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跟車太近
是大多數追尾事故的起因
那開車要保持多少距離才算安全呢?
簡單來說
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於車速
如果說車速在50km/h左右,
安全車距不低於50米。
有司機說了,
市區開車保持這麼遠的距離不現實
別急,其實可以變通。
原則上市區內行車
車距應當保持2秒反應時間距離為宜
即2秒內踩剎車不會發生碰撞的距離。
這個方法可以一試:
測量安全距離
1、如果發現車頭邊緣與前車的輪胎下緣重合,那此時與前車距離大概是5米。
2、如果發現車頭邊緣與前車保險槓下緣重合,那此時與前車距離大概是3米。
3、如果發現車頭邊緣與前車車牌下緣重合,那此時與前車距離大概是0.5米。
當然,以上判斷車距的方法僅供參考!
開車上路,瞬息萬變,
作為司機朋友一定要靈活運用,
保持一定距離,
留給自己和他人足夠的反應時間和距離。
這樣生命才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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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現在的規定是隻要發生追尾都是後車的全責,因為後車的速度過快而導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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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路上開車不要緊跟車,即使你是急剎車被追尾了應該是後車全責,也算追尾的全責,算他沒有注意保持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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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非你能證明前車是惡意急剎,否則都是後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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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前車故意,追尾都算後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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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會說,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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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距離誰都能保證,也擋不住插隊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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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所以大家以後記住,哪天自己車後面有怪壞的地方,就踩剎車完,但是別再一條道上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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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路上故意開很慢要加入違章,早上的上班路上,總有不著急的,就開30公里/小時,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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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持安全車距就是為了儘可能避免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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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在理解上困難的是市區車流量大,安全距離大多不存在。你要給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那加塞的車不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