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w,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的話會判實刑嗎?這個問題要看實際情況。
第一種情形:如果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寫著你確實不承擔事故責任,對方是行人或者非機動車,你又買了交強險,你幾乎不需要承擔任何費用,如果你沒有買交強險,那麼這筆錢你要自己掏腰包付給對方。
自己掏腰包也不多,按照強險的佩服標準,11000~12100元左右。至於那個機動車無責承擔10%責任的,如果你能夠證明對方是故意撞你找死的,那麼你10%的責任也無需承擔。
第二種情形:如果你撞死的駕駛機動車的,那麼就沒有“無責也要承擔10%責任”的說法了,只要按照交強險標準賠付給對方就了事了。
第三種情形:正常行駛無違章不代表就是在事故中沒有責任。無責認定非常苛刻,要求司機在正常行駛中遵守交通規則,在遇到突發情況時,採取制動仍未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則屬於完全沒有責任。如果承擔次要責任,撞死人會不會被判實刑呢?當然不會。如果連犯罪構成要件都不具備,那麼家屬諒解則對你沒有任何用處。當然死者為大,交警部門會適當調解,這就要看你自己的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