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東萊州一女子在餐廳吃飯時,質疑實物和宣傳圖片不符,和服務員發生了爭執。服務員反駁道:“康師傅牛肉麵裡邊沒有牛肉”,並當場威脅,稱敢發到網上,就把手機給砸爛。
對此,有的網友認為,圖片本就經過美化,拍攝的視角不同,呈現出來的效果也不同,沒有必要太過較真,《廣告法》也允許一定的藝術修飾,而且顧客都把飯吃到一半了,才去投訴的行為並不妥。另外一些網友則認為,餐廳方面做得不對,差別顯然太大了,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顧客去餐廳用餐,餐廳貼出來的圖片,就屬於廣告性質,若是菜品和照片的差距過大的話,會對消費者形成誤導,餐廳的行為就屬於欺詐,消費者應當得到賠償。
但問題在於,想讓每個菜品都和圖片上顯示的一樣是不切實際的,對於什麼才叫“差距過大”,在法律上又沒有明確的標準,所以消費者很難維權。遇到這樣的情況時,只能先和餐館方面協商,協商不成後,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是去法院起訴,但一般也很少有人為了一餐飯的問題鬧上法庭。
“夫妻肺片裡沒有肺”、“老婆餅裡邊沒有老婆”、“可樂餅裡邊沒有可樂”,對於這些段子,大家已經習以為常,平時開這種玩笑沒有問題,這只是一種命名的方式而已。但是餐館的經營者和服務者將名不副實視作理所當然就不合適了,作為商家,需要有基本的誠信,尊重客戶的基本訴求,才能夠迎來更多的回頭客,獲得長遠的發展,案例中的服務員顯然沒有做好這一點,覺得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才會威脅顧客又做鬼臉。
和大酒店相比,小餐館的資金十分有限,所以無法聘請到足夠多的專業人員,只能請一些大爺大媽來幫忙,這就導致他們的服務水平顯然是比不上高檔酒店的。而小餐館的衛生問題,也一直都在被詬病,有的餐廳隨意擺放食材,蒼蠅亂飛,生熟食品沒有分開放,存在變質串味的風險,衛生間直接對著灶臺。若是讓消費者先看看後廚,不少人會無法將飯菜嚥下去。
攀枝花的馮女士帶著女兒去快餐廳就餐的時候,吃出了一條蟲子,一半已經被嚥下去了,她十分生氣,去找經營者理論。對方卻一口咬定菜蟲對身體沒有害處,還將另一半吞下去了,無奈,還拒絕賠償,馮女士無奈,選擇了報警。在警方的調解下,她們母女獲賠300元。
在另外一些案例中,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滿足,會選擇透過網路曝光的形式來維權。比如說部分網友爆料過呷哺呷哺用豬血代替鴨血,後廚內老鼠亂跑。輿論會讓餐館和監管部門面臨壓力,整改賠償的可能性會更大一些。
但網友輿論有的時候也有可能誤傷一些餐館,讓老闆遭遇飛來橫禍。英雄聯盟主播李老八8月份帶著粉絲去某山莊聚會,他在微博上信誓旦旦地稱粉絲肯定找不到山莊在哪裡,最後還是被一些粉絲給找到了。結果該山莊被粉絲們“爆破”了,惡評如潮水般湧來,最後不得不關門大吉。整個過程中,餐館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錯誤,只是主播及其粉絲的一場狂歡而已。
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將責任落到實處,才能夠從本質上減少類似的新聞。飲食安全問題關乎國計民生,對公民的健康會產生直接的影響,不可以馬虎。對於有違規行為的餐廳,要嚴加懲罰,讓他們的違法所得付諸東流。工商部門在辦理執照的時候,審批要更為嚴格一點,看看餐館的衛生、消防等硬體設施是不是合格了,從根源上杜絕健康隱患。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