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廣場舞興起,周圍還是一片叫好的,覺得這樣可以讓那些退休的大媽們既能鍛鍊身體又能消磨時間,而關於擾民的訊息也不是那麼普遍,只是當廣場舞遍地開花愈演愈烈之時,這項本來自娛自樂的專案卻惹來一片罵聲。
有些地方的居民不堪忍受廣場舞帶來對正常生活的騷擾,為了抵制廣場舞,甚至爆發過沖突,而廣場舞大媽們非但沒有收斂,對於跳舞的渴望更是理直氣壯,覺得自己跳廣場舞沒有傷害到誰,憑什麼不讓跳。
以前的廣場舞之所以沒有遭到那麼強烈的抵制,那是因為一方面大媽們還是比較剋制的,一般在晚上6點鐘開場,跳到晚上9點怎麼也收工了,而且廣場舞的隊伍數量不多,影響有限;另一方面自媒體沒那麼發達,資訊傳播也沒那麼順暢,現在但凡有衝突,立馬給你拍攝傳到網路上去,傳播的速度那是相當的迅速。
而廣場舞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不僅隊伍龐大,而且裝置可謂相當齊全,以前可能就一臺收音機放放磁帶,現在不連上個高音喇叭,大媽們跳起舞來都感覺不夠過癮,而且一個偌大的廣場,眾多廣場舞隊伍,各種高音喇叭,各種音樂混雜,咋一看真有點像群魔亂舞的感覺。
廣場舞大媽們在音樂的轟鳴中是快樂了,但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卻不堪其擾,想好好休息都不行,去出面干涉的居民反被大媽們指責,反正只要看到有個廣場,覺得沒有被用來跳舞那就是浪費。忍無可忍的居民面對這些無道理可講的廣場舞大媽們只好採用灑水驅趕模式,來一場互相傷害,看看到底誰勝誰敗。
你趕人,我也可以趕。福建莆田籃球場廣場舞大媽趕走打球男孩,霸佔籃球場,別再說什麼年輕人不講武德了,這老年人他們也不講的啊。
所以,“廣場舞、遛狗不拴繩、碰瓷訛人、高空拋物”,被人們戲稱為新時代的四大害,而廣場舞更是被排在首害之列。
為了規範廣場舞,有的地方乾脆出臺法律規定晚上九點以後不準跳廣場舞,既然勸導無用,那就用法律來懲戒好了。
只是這樣,這些廣場舞大媽們會善罷甘休嗎?畢竟總有部分的廣場舞老人是不講“舞德”的,如果真的有相應的法律來處罰這些擾民行為,那還是極好的,為了滿足自身的私慾不顧他人利益,只好勸她們耗子尾汁了。
網路上各種令人舒適的影片結尾都告訴我們:再豪橫的人,進了拘留所之後都變得特別乖順,所以不講“舞德”的廣場舞大媽們就算你心裡再不爽,也不可大意了,在規定時間到了之後必須“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