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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147號),沙縣對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三項定期工傷待遇的人員進行調整。

此次,沙縣享受待遇調整的1-4級傷殘職工18人,供養親屬63人。工傷待遇調整後,傷殘津貼人均提高265.46元,月人均3321.94元;生活護理費人均提高178.99元,月人均2753.42元;供養親屬撫卹金人均提高200.00元,月人均1315.23元。

待遇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共補發各項待遇217168.80元,現已補發到位。

為切實幫助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苦難問題,根據《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提高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貼標準的通知》(閩退役軍人廳〔2020〕91號)檔案要求,沙縣社保中心及時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調整工作。

此次調整共為沙縣的37名軍轉幹部提高了生活困難補貼標準,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2名幹部此次調資每月增加220元,5名營級幹部每月增加220元,剩餘29名連排級幹部,每月增加200元,補發1名死亡軍轉幹部660元。

調整從2020年1月開始執行,合計一次性補發2020年1至12月生活補貼共計88740元,目前已全部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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