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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經常能看到拒絕搬走的釘子戶,但相信大家一定沒看到過在醫院裡紮根的“釘子戶”吧。一直困擾醫院和患者的難題就是床位緊張,在一床難求的情勢下,卻有一名男子,因與醫院存在糾紛,佔用病床長達6年多時間。萬萬沒想到,有人將病房當家,還成為了“病房釘子戶”!近日,北京西城法院依法將該名男子“請”出醫院。

2014年,田某因噁心在北京一家三甲醫院醫療中心住院治療,田某的父母悉心照料。手術後,田某認為醫療不當,拒絕支付醫療費用,長期壟斷病房。田某和他的父母把病床當作他們的“家”。一家人還把鍋碗瓢盆,油鹽醬醋等生活用品搬進了病房,春節甚至都沒有離開過。

2019年,醫學中心將田某告上北京市西城法院,要求他離開。

考慮到田某家庭經濟困難,醫療中心撤回了截至2018年7月共計126萬元的醫療費用請求。司法鑑定認為,田某的病情基本穩定,已達到出院標準。審判結束後,西城法院下令田某騰出病床,辦理出院手續。判決生效後,田某仍然拒絕騰出病床,醫學中心不得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田某再次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訴因,起訴醫療中心。司法鑑定認為,醫療中心的過錯與田某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醫療方承擔輕微責任。北京西城法院決定,醫療中心應承擔20%的責任,並賠償田某醫療費等用共計48.2萬元。

根據法院生效判決,醫院應賠償田某,田某理應騰出病床。西城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勸說田某的家人:“如果他們與醫院發生糾紛,可以透過合理合法的渠道解決,而不是把病房當成自己的家來脅迫醫院。6年多來,你佔據的不僅是床位,還有別人的生存機會!”

經過一番勸說,田某在收到醫院賠償的48.2萬餘元后,終於同意配合法院主動騰出病床。隨後,羅勝利法官和醫院共同研究如何在當天發還錢款,妥善安排田某出院。同時叮囑田某父母聯絡120專業急救人員負責轉移工作,以確保田某在路上能得到照顧。

近日,法官帶領12名執行人員來到醫療中心。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實施方案,一個小組負責監督田某父親清點從醫院轉到法院賬戶的錢,另一個小組負責配合田某出院轉移的工作。

羅勝利法官叮囑道:“先把藥吃了,喝點營養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別餓著肚子。”醫院檢查了田某的身體,確認生命體徵再次穩定後,120急救人員於上午11時將田某轉移到救護車上,並將一家三口送回家鄉。至此,田某和他的父母搬出了他們已經住了六年多的病房。

患者認為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過錯,可以單獨起訴請求救濟,而不是長期佔用病床或病房作為威脅。這種行為不僅加劇了社會公共醫療資源的緊張,而且間接損害了其他真正需要醫療資源患者的合法權益,嚴重干擾了醫院的正常診療秩序。任何人的權利訴求,都只能在法治的框架內尋求解決,而絕不能訴諸胡攪蠻纏,甚至損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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