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道路中,除了有機動車在行駛之外,還有大量的非機動車、行人在路上。雖然在各個路口都有訊號燈,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可是意外的發生也總是在一念之間。要是在開車的過程中,不小心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機動車到底要不要負責?
在中國都是死者為大,如果說開車把行人撞死了,從道德的層面上來說,肯定都是指責機動車。可是在交規中,對責任方的判定是要有依據的,車主需不需要承擔責任,要看具體的情況。假設機動車屬於正常駕駛,車速也沒有過快,並且不存在其他的違規行為,是行人闖了紅燈,或者是直接“鬼探頭”,突然改變行進方向導致車主躲避不及而發生的事故,責任方由行人承擔。
但是畢竟人屬於“弱勢群體”,在判定的時候,車主要承擔10%的賠償,但是這部分也是保險公司承擔,車主一般不需要自掏腰包。其次,就是機動車存在輕微的違章行為,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需要擔負30%的責任。
如果說是在視線很開闊的地帶,車主沒有違章的行為,但是沒有及時的觀察到道路前方有行人在闖紅燈,這樣的交通事故車主需要承擔一半的責任。想要讓保險公司承擔,就要看是否購買比較齊全的險種,如果情節嚴重的,車主也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最為嚴重的情節,就是撞死人之後卻直接逃逸,或者本身就是醉駕、酒駕這類車主,就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並且要被量刑,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一分錢。所以開車在路上,車主們一定要小心一點,即使碰到有行人闖紅燈,也得要禮讓一下,畢竟誰都不想一條生命就這樣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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