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納稅人在機動車輛投保“交強險”的同時已經繳納當年度車船稅。小編提醒您,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前,繳清當年度應納的車船稅。如果您還沒有繳清當年稅款,小編為您準備了車船稅的基本知識,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一、車船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於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車船稅。
二、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麼時候?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三、車船稅每年在什麼時候繳納?
車船稅實行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即一年一交,納稅年度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車船稅可以在購買交強險環節由保險機構代收繳納,但是車船稅繳納時間與交強險繳納時間不一定一致。
四、車船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年基準稅額執行。
應納稅額=(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計稅單位×年基準稅額
五、車船稅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三條規定,下列車船免徵車船稅:
(一)捕撈、養殖漁船;
(二)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三)警用車船;
(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四條規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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