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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乘客在北京地鐵二號線阜成門站乘車時發現,該地鐵站的C口“悄然”安裝了兩臺新的安檢門,乘客通過安檢門上的一排小型攝像頭,成功“刷臉”即可進站。

這是人臉識別技術近來被廣泛應用的最新一例。門禁、支付、認證、手機解鎖、機場安檢、景區出入、課堂教學……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場景越來越多,與之相伴的安全隱患備受外界關注。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範圍越來越廣,但相關的立法與監管並未及時跟上,如何審慎確定應用邊界並強化個人隱私保護,尚待更多立法與監管共識

車寧

爭議不斷的人臉識別現在再起波瀾,繼商業領域後公共事業場景的應用也遭質疑。對於人臉識別,樂觀者站在發展角度認為是大勢所趨,保守者站在合規角度認為應早踩剎車。然而,人臉識別現在已經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該如何的問題,我們即使開了歷史的倒車,也未必能夠消除資訊洩露到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問題的存在。

換句話說,不是人臉識別這樣一種安全手段造成了上述問題,相反,上述問題的產生是一系列複雜因素交叉作用的結果,人臉識別甚至有可能提供解決該問題的可行方案。

展望未來,人臉識別應該推行“刷臉+”策略,一是+法律手段,國家要有立法,行業要有標準,企業要有授權;二是+技術手段,人臉識別應該與MPC等加密技術結合起來,使資料的收集、傳輸、儲存、互動等都匹配與風險相適應的安全手段,從源頭上解決社會焦慮,而非僅是在該不該上面兜圈子。

王鵬

刷臉屬於人工智慧技術的表層表現。隨著演算法的優化,算力的增加,資料量的積累,我們對於所謂刷臉這種簡單的模式識別,在未來完全可以實現精準識別。隨著我們各項資料實名制以及所有資料的聯通,從政府角度來說,我們實現一臉識別全部資訊是沒有問題的,關鍵點在於應用與規制。

地鐵其實屬於資料的所有方,未來政府如何授權,當有更多的企業開設相關的許可權與應用,其他的企業應該有怎樣的規則,使用之後如何計價,如何保護個人隱私。未來如果我們的終端超級資料庫根據臉就能搜尋到一個人大量的資訊其實是很可怕的。如果出現了冒用,濫用,侵犯隱私的行為將很難查處。

所以說,我們在應用的同時要做好相關的規制。比如如何用技術加密,出了問題如何追責,在使用當中採集權,使用權,所有權如何界定,成本如何分攤等一系列問題,都是需要我們政府部門在應用之前就提前想好的。包括企業,新聞媒體甚至說科研機構也應該做好這方面的研究,做好前瞻性的把握。

陳斌

技術的發展比監管手段要快,監管的條例應該規定誰可以採集和使用面部資料,如何管理和保護這些資料。我個人認為這類事情必須要慎重,密碼丟失可以重置,生物特徵丟失無法重置。刷臉需要的面部資料的安全保管是關鍵,如果採集的面部資料丟失,消費者就沒有其他的辦法來解決,只能去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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