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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胡海琴在浙江金華工作,2020年透過一家汽車服務公司分期買了一輛新車,按月還款。到9月份,胡海琴突然發現,她的車竟然被人“偷”走了,而“偷車”的正是這家汽車服務公司的人。更讓她難以置信的是,自己繳納了數萬元的首付,還了9個月的車貸買來的車,竟然被告知是租的!

胡海琴:2020年9月17日,那個車打不起火,我停在長春小區,早上我發現車沒有了。派出所給我查了小區裡的影片,是一個陌生男子把我的車開走了。

胡海琴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目前住在金華義烏福田街道長春小區。胡海琴說,這輛白色大眾凌渡轎車,是她透過一個名叫餘俊諾的汽車銷售業務員“買來”的,這個業務員是“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的工作人員,2020年1月6日籤的合同,每個月6號還款,按揭也是該公司做的。

首付16764元,還有3000元提車服務費,餘款按每月5588元分33個月還清,總價達到了20餘萬。根據銀行流水賬單和電子記錄顯示,從2020年1月到9月,胡海琴還了9次款。

胡海琴說,疫情期間,因為當時她在家裡沒有上班,有幾個月產生過逾期,所以還款期往後拖了一陣,但她都有提前報備。

聽起來就是正常的分期貸款買車,那為什麼會有陌生男子把車開走呢?胡海琴說,這個陌生男子其實就是“侶行汽車”公司派來的。

胡海琴:說是我的車子有問題,還說我是私下改裝什麼的,打我電話我沒有接,各種理由把我的車開去。我跟他們無法協商,現在車子沒有了,錢也沒有了。

“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經理 吳晶:她當時是在我這租車,我們是做融資租賃的,先租後買。

胡海琴說,直到這時她才知道,她還了9個月車貸的車,竟然只能算是租來的。那麼,“侶行汽車”是隱瞞了這個情況嗎?由於胡海琴早已遺失合同原件,從“侶行汽車”發來的電子合同上看,雙方簽訂的確實是租賃合同,車輛也在“侶行汽車”公司名下。

“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經理 吳晶:據我瞭解,總部給我的反饋是她有逾期記錄,私自拆除了我們在她車上裝的GPS裝置。

“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經理 吳晶:寫明瞭,合同上都有的,胡海琴女士也有一份。

在對方沒有刻意隱瞞的情況下,胡海琴也完全不知道所謂的購買實際上是租賃,就在合同上大方簽字按印,按月還款。胡海琴的“粗心大意”令人無言以對。那麼,業務員餘俊諾又是什麼人,他存在欺騙的情況嗎?

對此,“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經理吳晶表示,餘俊諾並不是他們公司的員工,也不是合作關係。既然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餘俊諾會介紹胡海琴來“侶行汽車”買車呢?對此吳晶表示,“具體情況你問客戶本人,我也不知道他們倆是什麼關係。”

胡海琴說,餘俊諾其實只是她一個朋友的朋友,目前已經把她拉黑。現在,胡海琴住在一個小單間裡,付出去的幾萬元“車貸”對她來說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她想要把車或者錢拿回來。為此,胡海琴向浙江寧波警方報了警,在寧波首南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胡海琴前往“侶行汽車”寧波分公司協商。但對方只提供了全款結清提車的方案。最後,民警建議胡海琴走法律途徑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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