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那麼,交通事故不處理有什麼後果,對駕駛員有什麼影響?
網友諮詢:開車撞人了,輕傷,走的正規程式,事故認定書我是主責,看傷的錢保險公司墊付了1萬,其他的傷者出的;修車也是保險公司花的錢,我一分錢沒出。目前的情況是傷者一直不找保險公司(或者我)理賠,就這樣拖著,不知道時間久了,對我有什麼危害不?
廣東金美律師事務所廖翔律師解答:
交通事故不去處理,以後該車不能完成正常的年審和銷戶業務。該車車主也無法再購新車上戶。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
1、機動車滅失的;
2、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的;
3、因品質問題退車的。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登出登記:
1、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2、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登出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廖翔律師解析: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直不處理的後果嚴重,遇到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了,而且還面臨各種各樣的罰金和很多手續不能辦理的麻煩後果。所以,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我們應當及時處理,別因為當時的麻煩,帶來後面源源不斷的嚴重後果。
9年執業經驗,大量實踐經歷;高效專注,盡心竭力承您所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