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酒水經銷商被套4000萬元,將錢款打進賬戶後卻杳無音信。通過對一些了解該行業的專家進行採訪,他們卻表示這是白酒行業一直以來都存在的事情,甚至對這位被套百萬的經銷商表示是自身的原因。
據重慶網路廣播電視臺報道,某酒水經銷商陳先生將4000萬元酒水貨款打入重慶錦暉酒類銷售有限公司高管秦某賬戶後,便杳無音訊,遂向相關部門報案。此事件一經發生就引起了白酒行業的熱議,他們紛紛表示或許這次事件能讓白酒行業的“潛規則”被充分的展露出來吧。
2019年馬上就要結束了,很快就會迎來中國最傳統的節日——春節。而每年的這個時候都將是閤家團聚的日子,也是白酒最暢銷的季節。由於國內白酒市場供不應求的行業現狀,很多白酒經銷商為了能在春節期間有充足的白酒,就會提前向白酒供銷商訂貨,並付下錢款。這種情況在白酒行業一直都存在,叫做延遲交付。此次陳先生被套4000萬也是因為提前預定白酒。但是他有一點不同,那就是陳先生這次付款的這是4000萬元並沒有走重慶錦暉酒類銷售有限公司的公司賬戶,而是打進了公司高管秦某的個人賬戶。對於這種狀況,部分業內人士表示也屬於行業內一種正常情況,屬於行業內部的“潛規則”。那麼,我們就來簡單分析一下白酒行業的這個“潛規則”。
陳先生被套4000萬的情況屬於延遲交付的一種,但是他的錢款並沒有直接進入公司的賬戶中,而是進入了公司高管的個人賬戶中。像陳先生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很多經銷商會將錢款打入公司高管的個人賬戶,因為這樣拿到白酒的價格會偏低。白酒行業在中國一直是高稅行業,所以像這種打擦邊球的情況一直存在。其實說白了就是經銷商貪小便宜的心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業內人士對陳先生的遭遇表示是自作自受。
目前陳先生的案件還沒有被定性,但涉及白酒的詐騙卻頻繁發生。早在2012年,仁懷陳某在收取160萬元酒款後“失蹤”,後被判定為合同詐騙罪。2018年,仁懷市又發生一起前後涉案金額總計高達9億元的名酒詐騙案。業內人士表示,在行業裡利用白酒詐騙的事件的確時常發生。供銷商們通常會和經銷商之間通過短期的聯絡建立信任,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以便年底的時候能夠快速吸收資金。平時會給經銷商一些優惠,進行一些降價銷售。等到年底,白酒供不應求的時候就通過延遲交付的形式,吸收大量資金,然後捲款跑路。
目前中國的白酒市場一直存在著年底供不應求的情況,差價過大,所以很多不法分子會利用這個可操作空間非法吸收大量資金。而這種情況還缺乏相應的監管,如果有關部門不出臺相應規定進行嚴格監管,一定還會有人鑽空子。不過,這種情況確實很難監管,如果想改善這種情況,只能是行業人員收起自己的貪念,不要在違法違規邊緣瘋狂試探,否則受傷的終會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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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