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建閩清縣當地所發生的一起糾紛事情受到大家的關注。
我覺得有必要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一起來看看什麼叫無賴,從更多方面來看待婚姻問題。
這起糾紛所牽涉的兩位老人:林某,男,今年72歲;蘭某,女,今年71歲。
兩人系合法夫妻關係。
而且時間還不短了,有長達五十多年的歷史。
我們一般把婚姻的說法進行等值稱呼,一般夫妻間結婚25年我們稱之為銀婚;50年是金婚,60年是鑽石婚。
按理說兩人都已經是到了金婚,不應該鬧得這麼僵。
但其實呢,人家這個金婚說的是風雨同舟,榮辱與共。
對於林某和蘭某來說根本就不存在,早在二十多年前林某就離家出走了。
據蘭某所說,當時林某離開的時候,自己才四十幾歲,當時兩人已經育有兩兒一女。
要一個女人操持家庭還要撫養三個孩子確實很可憐。
作為兒子,林海(化名)也是看不過自己父親的所作所為,一走就是二十多年,對自己的母親也不照顧。
至於林某出走的理由,蘭某表示沒吵沒鬧,但是兒子卻說兩人是因為沒有感情。
但是就一直拖著也不離婚。
只不過林某倒是沒有虧待自己,出走這麼多年又在外邊找了一個。
這個新歡,蘭某也認識,因為和他們兩人是同村。
據蘭某所說在林某沒有認識這個女人之前,對她還挺好,會看重她。
但是自從見了這個女人一切都變了。
就算是老頭子這樣,家裡人還是覺得一家人團圓最重要,表示希望林某能夠回來過日子。
缺舟:
老頭就顯得非常牴觸,但是又很雙標。
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老頭覺得理所當然。
“男人麼,婚姻破裂了,指定會去找另外一個。”
至於破裂的原因,我們聽他娓娓道來。(有刪改)
包辦婚姻
“和她沒感情,她是個童養媳,我們屬於包辦婚姻。
當時我們兩人都不同意這門親事,但是林某的母親在他拜堂那天吃斷腸草以死相逼,沒辦法雙方選擇結婚。”
生理原因
“我和她(蘭某)生兒子,生一個夭折一個。
除了流產以外,生下來有五個孩子死掉三個。大兒子是精神殘疾。”
上述我們所說的兩兒一女,其中女兒是抱養的。
還有一點據林某所說是重要的個人隱私,不會講出來。
不離婚的原因:遺留位置。
老頭說的有一句話特別具有爭議,他認為自己如果四五十歲的時候和蘭某離婚,她將無處可去。
在他的農村有一種習俗,就是人走之後,需要擺放遺像,他覺得他和蘭某離婚之後,蘭某的遺像就沒有位置了。
他覺得是自己的仁慈才導致了這樣的錯誤。
同時他覺得自己不是那種不管家的人,聲稱離開家之後對於家裡也很照料,不論是女兒出嫁,還是大小兒子娶媳婦都是他花的錢。
第一點,涉嫌犯罪。
林某如果堅持不和蘭某離婚,但是又和其他女性同居,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那麼就涉嫌構成重婚罪。
這是刑事自訴案件,蘭某可到法院進行訴訟。(僅原配)
第二點,付出不等於沒傷害。
老頭確實對於家裡有一定的付出,家人們也承認。
但是常年不歸家,對於親情之間的隔離這是一種很大的傷害。
金錢的幫扶是體現愛的一部分,但不是所有,陪伴和關懷才是主要。
這個兩點需要明確的。
其實後來小兒子之所以隔三差五找老頭也是為了老頭當年所買的一套房子。
只能說這段關係裡邊,最為受傷的就是蘭某。
林某談不上一個好男人,挺多也就是稍微一點責任心。
始終是自己私慾佔了頂峰,不喜歡,沒感情。
但是炕找上,娃照生,最後自己拍拍屁股走了人,說是沒感情。
說到底不就是拋妻棄子麼。
至於林海或許有一部分的討回公道,但是也有一部分的利益小心思。
所謂家和萬事興,一段婚姻,一個家庭美滿真的很重要。
但是有的時候事事不能盡如人意,只能是雙方各退幾步,方得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