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照顧好自己的孩子幾乎是每位母親最為關注的話題。近日,有微博博主爆料稱,有家長在市面上購買了含有激素的嬰兒霜,導致孩子出現“大頭娃娃”現象,引起軒然大波。據瞭解,此次涉事產品的售賣來源是實體母嬰店。2020年5月發生的另一起“大頭娃娃”事件也與母嬰店有關。諸多母嬰行業產品質量新聞的背後“真兇”,是實體母嬰店的混亂。
一
“大頭娃娃”事件一年兩起
2020年8月,江蘇省連雲港市的徐女士,在金寶貝母嬰生活館經銷售員推薦,為自己的孩子購買了一款專門治療寶寶溼疹、發紅、發痛的產品——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然而在多次使用之後,徐女士的孩子出現異常肥胖與多毛的症狀。
2020年11月,在醫生建議下,徐女士將孩子送入醫院治療並停用“益芙靈”,情況開始出現好轉。之後徐女士便在網路上求助,透過微博博主“老爸評測”將該產品送去檢測。
據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報告顯示,2020年11月30日送檢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參照GB/T 24800.2-2009化妝品中41種糖皮質激素的測定,採用LC-MS-MS進行分析得出,該產品中氯倍他索丙酸酯的含量為31.1mg/kg。對於母嬰產品而言,這樣的激素含量過高。
曾為徐女士的孩子診治的南京市兒童醫院內分泌科主任顧威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孩子突然在短期內肥胖明顯,從醫學上來看屬於病理性的胖,經過系列檢查,最後發現是接觸了外源性的激素導致的。
2020年,實體母嬰店並不是只“爆”了這一次“雷”。
2020年5月,湖南郴州的愛嬰坊母嬰店被曝光了一起“假奶粉”事件。
涉事母嬰店員將一款固體飲料虛假宣傳成“氨基酸奶粉”賣給了家長,導致孩子因缺乏微量元素、出現發育遲緩、面板病、佝僂病等症狀。
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釋出通報表示,愛嬰母嬰店存在“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將‘倍氨敏’宣稱為奶粉進行銷售”的行為。當事人承認透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事實。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市場監管局向愛嬰坊母嬰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頂格處以罰款200萬元。
二
實體母嬰店亂象叢生
當下,加盟母嬰店儼然成為投資風口,但它並沒有大眾想象中規範。如今在不少四五線小城市遍地開花的母嬰店,早就埋下了“加盟推銷”模式下的舊疾。
加盟模式要麼“三不管”,只是提供開店、選址、進貨等流程上的指導;要麼歸屬於某個品牌,更側重自家產品的推銷。
因此,實體母嬰店藏著兩大隱患:一是開店者不具備營養學、醫學等專業知識,可能會錯誤推薦產品。這也是許多消費者吐槽已久的“藥店推銷員忽悠客戶”的原因。二是會出於商業利益,過分推銷誇大自家品牌或提成更高的產品。
母嬰店還會為了更多的利益增添各種衍生服務。
不少城市的母嬰店都會打出“應有盡有”的宣傳語,試圖打造“育兒一體站”的形象。
2018年福建泉州發生“母嬰店內嬰兒游泳溺水”事件,店內懸掛著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三個服務員的高階育嬰師證。但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並沒有包括嬰兒游泳的相關專案。因此,涉事母嬰店屬於無資質營業。
三
政策監管兩手抓
為了防止實體母嬰店侵害消費者權益,監管部門需提高執法力度。
專家表示,如今大部分母嬰店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會著重推銷提成高的相關品牌產品。部分這類產品未必適合嬰兒使用,需要監管部門嚴格把關。提高抽檢頻率,如若在檢測中發現不合格的產品,應立即將其下架。
透過相關政策來規範實體母嬰店的經營範圍與銷售人員的資質也必不可少。
專家指出,相關部門應出臺政策,明確母嬰店的經營範圍。實體母嬰店的各類服務必須有相關部門頒發的執照,不能讓不法商家“鑽空子”。同時實體母嬰店的工作人員也應擁有統一標準的證書,執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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