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難免發生事故,刮刮蹭蹭更是常有的事。
但是如果事故中有人受傷,涉及到醫藥費墊付的問題時,各位車主一定要掂量掂量,這錢該不該你出?
【首先】記住一點,沒有法律規定需要你來墊付!
【其次】事故責任不明確之前,你也沒有理由墊付!
【再有】事故中肇事方墊付醫藥費可能會打水漂!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通常做法是“見票理賠”,只有在拿到醫藥票據後才能拿到相應的保險金,先期墊付的醫藥費可能無法及時拿到票據,無論期間發生什麼變故,後期可能存在理賠不能的風險。
●“錢票同步”原則●
墊付行為,是肇事方單方的支付款項的行為,由於付款的同時並未獲得票據,從而使得肇事方在自掏腰包後卻無法向保險公司憑票辦理理賠,無法獲得相應保障,這也正是墊付的風險所在。
●肇事方先行墊付費用時的風險防控●
當然,如果作為交通事故的責任方,確實給傷者造成了侵權傷害的,肇事方先行墊付費用確實符合中國傳統中的與人為善,這種行為也是當今社會所弘揚和鼓勵的。但是律師提示,在先行給傷者墊付費用時,肇事一方必須注意把控如下兩點:
1、墊付費用的金額要適度。
2、嚴格把控票據流向。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