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年底,不少地區的交警都陸續上路查車。如果車上有幾樣東西的話,趕緊收好,不然最高可會面臨記12分的處罰!
1、車內掛飾
很多車主都喜歡在車內後視鏡、後擋風玻璃或檔杆上懸掛佛珠或毛絨玩偶,這些車主可要注意了,在車內懸掛飾品屬於妨礙駕駛人視線的行為,存在安全隱患。被交警查到會作罰款50元、不記分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二項:禁止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2、翻牌器
在寧夏銀川,某位車主為了躲避電子眼抓拍違章,有些車主竟然私裝“翻牌器”以便肆意超載、闖燈等,遇到交警檢查時,又迅速把牌照翻起來,以為這樣能瞞天過海,但不幸的是被交警抓到了判定為不按規定安裝號牌被扣12分,罰款200元!
3、鏡面反光膜
夏日為了隔熱防晒或保護個人隱私,很多車主都會選擇張貼深色膜,並且深信,膜的顏色越深隔熱的效果就會越好,殊不知,貼過於深色的膜也屬於違章行為,近期就有不少地區開展了“亮窗行動”,對張貼深色膜透光率不合格的車輛處以200元罰款、不記分的懲罰。
提醒:
最後,小編還需要提醒下大家,年底應酬增多,必須得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不小心喝多了,醉駕可是入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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