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公室不可隨便借用。
近日,一詐騙團伙借用銀行的辦公室,開出一張3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行騙,因詐騙行徑暴露,該團伙除1人在逃外盡數落網。
3000萬匯票送來銀行核實
2014年3月21日下午,農業銀行溫縣支行行長晁某辦公室過來一位客人,此人手持一份由農業銀行溫縣支行簽發的一張3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原件、一份3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保兌保函覆印件,向晁某核實是否屬實。
經認真核查,晁某表示,“我行從未出具上述商業承兌匯票及保兌保函,且保函上顯示的我行印章及我本人的簽名均為偽造的。”
由此,一出假借銀行辦公室開具承兌匯票的詐騙案被揭開。
判決書顯示,1954年出生的李平系農民,初中文化,但其認識農業銀行溫縣支行行長及辦公室主任,也是詐騙案重要的牽線人。
2013年12月,被告人魏庭與趙備預謀後,利用購買來的的空白商業承兌匯票,擬帶著債務人在農行溫縣支行現場核票並出具承兌匯票保兌保函,以此讓債務人相信匯票真實有效。
開價30萬借用行長辦公室
為成功實施票據詐騙,需要想辦法借用溫縣農行行長辦公室。趙備遂打電話找到李平,提出想借用晁某行長的辦公室,並讓李平將晁某從辦公室支出去,事成之後給30萬元好處。
李平供述,“我當時就意識到他們想借用辦公室冒充銀行行長騙別人錢,我說辦不成。他們又讓我借用農業銀行辦公室主任段某的辦公室,想辦法把段某支出房間,事成之後給我15萬元好處費,其實我心裡清楚他們還是想借用銀行辦公室冒充銀行行長騙別人錢,我就先讓他把15萬元給了我,然後我才辦事。”
據溫縣農行辦公室主任段某回憶,“某天,李平一個人來到我的辦公室和我閒聊了幾句,過幾分鐘趙備和一個40歲左右的人進入我的辦公室,接著李平將我喊到旁邊信貸室說有事情和說,就這樣聊了有十幾分鍾。”
在相互配合下,一起詐騙案悄然在銀行內部辦公室上演,直至文章開頭一幕出現。
事實上,魏庭等人此前就有過詐騙前科。判決書中顯示,1998年12月,魏庭以同樣的手段在新鄭市實施票據詐騙案,曾被新鄭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另外,趙備也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溫縣人民法院判過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魏庭、趙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購買他人商業承兌匯票、虛構交易合同開具無資金保證的匯票,進行詐騙活動,被告人李平明知實施詐騙活動,仍為二人提供幫助,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票據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本案系犯罪未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河南溫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魏庭、趙備、李平三人判處有期徒刑5-7年,並處罰金不等。(中國經濟網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