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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一條簡訊,內容如下:【遼寧交警】您的小型汽車遼AXXXXX於2019-11-10 07:03在瀋陽市津橋路小什字街由東向西,被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了『不按交通訊號指示通行的』的違法行為。請於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

接著我就上交管12123上查詢到了記錄的圖片。

紅燈等待訊號

綠燈亮準備通行

綠燈放行後駛入右前方輔道

整個過程應該是很明確的,就是佔直行車道,綠燈放行後駛入右前方輔道。簡訊通知違法判定條款是不按交通指示通行,本起案例,我佔直行車道,不存在直行車道左轉、直行車道右轉、壓軋實白線的情況,以上是不按交通指示通行判定的幾種情形我都沒有出現。後來諮詢了相關人員,有的人懷疑說應該佔從左數第四車道(本起案例,我佔的是第三車道),我向右前方並道,容易影響第四車道直行車輛通行效率,似乎也有一定道理。還有的人說,十字路口車輛不能駛入右前方輔道。應該佔最右側車道右轉然後在適當位置掉頭,然後駛入到該十字路口時再右轉進入輔道就沒事了。

對第一種說法,我也表示懷疑,十字路口也沒有實線,向右並道雖然會影響第四車道車輛直行通行效率,但是我感覺也並沒有違法。對第二種說法,我問了很多人說,十字路口是可以駛入右前方輔路的。主要是右轉掉頭再右轉雖然不違法,但確實會多走一些路程,覺得沒有必要。

為了弄清楚到底是否違法了,於是申請了交通違章行政複議。首先,就是要憑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到瀋陽市任意一家交通警察支隊列印《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該單子一式三聯,一單交收款銀行,一單本人留存,一單交由複議辦事人員),本次我是到和平區昆明北街60號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平一大隊列印的該單子,然後到中山廣場西側北四馬路往西40米處的瀋陽市公安局交通違法行政複議點,直接上樓按照要求填寫一個單子《行政複議申請書》,照著樣例填寫完成後交給辦事人員受理後會出具《接受行政複議申請回執》。然後等著就行了。當然在等待期間最好先把罰款交了,免得收取滯納金。可以到銀行交,也可以用交管12123APP交罰款。過一段時間一般在60日內就會郵寄複議處理結果,我收到的就是《行政複議終止通知書》。

行政複議終止通知書

帶著這個《行政複議終止通知書》到和平區昆明北街60號交警制度複議科,然後按照要求填寫單子,經辦事人員稽核無誤,當場就會以現金形式將所交罰款退還本人。

至此,全部流程結束。經驗分享,電子眼並非是百分百判罰準確的,遇到有疑義的情況,建議走行政複議程式,興許可以免於罰款。通過辦理行政複議程式,同時也是一個再學習相關交通法規的過程,即使申訴失敗,也可以從中吸取教訓,避免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如果申訴成功,比如本次案例,也是個學習的過程,可以打消之前種種猜測和疑義。現在看,直行向右前方進入輔道完全是沒有問題的,並非像某些人說的要右轉掉頭再右轉才行。

最新評論
  • 1 #

    康平縣交警大隊,把指路標誌,當禁令標誌使用,限制駛入時間內駛入了,就按違反禁令標準處罰,去交警隊找,接待人員說不是他按牌子。和他說不上,複議去瀋陽。這是什麼行為?

  • 2 #

    瀋陽,呵呵呵,我在原和平二管轄區。

  • 3 #

    跑了幾天,幾個地方?

  • 4 #

    這麼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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