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於部分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不強、有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延誤了滅火救援的最佳時機,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現就加強消防車通道集中治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消防車通道集中劃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的有關規定,對單位或者住宅區內的消防車通道沿途實行標誌和標線標識管理。2020年1月15日前,建築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單位應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誌標線,設定警示標識標牌,實行標誌和標線標識管理。(標識模板諮詢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二、開展消防車通道自查自改。2020年1月15日前,各社會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認真開展自查自改,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定攤位,違法設定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區,當地鄉鎮、街道、社群居委會組織成立管理機構或者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佔用、堵塞。
三、組織集中清理消防車通道。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消防車通道落實維護管理職責:
(一)劃設消防車通道標誌標線,設定警示牌,並定期維護,確保鮮明醒目。
(二)指派人員開展巡查檢查,採取安裝攝像頭等技防措施,保證管理區域內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劃線停車位內停放,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並對違法佔用行為進行公示。
(三)在管理區域內道路規劃停車位,應當預留消防車通道寬度。消防車通道的淨寬度和淨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米,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四)消防車通道上不得設定停車泊位、構築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道與建築之間不得設定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
(五)採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應當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開啟的保障措施,不影響消防車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物件和居民開展宣傳教育,提醒佔用消防車通道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提高單位和群眾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識。
(七)發現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制止和勸阻;對當事人拒不聽從的,應當採取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並立即向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機關報告。
四、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消防、規劃、房管、城管、交管等部門依法查處。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採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多次違法佔用消防車通道造成一定影響的單位或個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和個人誠信記錄。拒絕,阻礙有關人員執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依法處理。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可向消防救援機構(舉報電話96119)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電話122)舉報。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自治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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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非得等大事故發生了才來做呢?不知道早就該這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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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港口集團將地下車庫劃歸為自己的產權,還不斷的加價收取停車費,逼得小區業主沒辦法停在露天壩的公共道路,街道辦事處和物業、業委會多次與開發商協商,仗著自己是國有企業,名義上是保持國有資產不流失,實質上卻沒有一個國有企業的擔當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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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區的停車問題都解決好,什麼道路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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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樑源小區有條通道是菜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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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切勿佔用生命通道!!!嚴格遵守,從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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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人無論是開車在路上司機,還是走路的人看見救護車,消防車都能讓出生命綠色通道,生命是最重要的!
早該做了,血的教訓終於等來你們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