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支付寶大家應該都用的十分嫻熟了,現在可以說沒人不會用,而今天要給大家講的一則趣事就是關於家喻戶曉的支付寶的!
支付寶成立於2004年,當初馬雲為這個app起這個名字的時候恐怕沒有想到日後會引發不小的風波,因為後來支付寶曾被人告上法庭。
原來,山東有一位名為"支付寶"的大爺,在支付寶在國內走紅後,莫名其妙受到了很多困擾,而這已經嚴重影響了他的日常生活。
痛苦不堪的大爺決定將支付寶告上法庭,讓支付寶改名進而讓自己恢復正常生活。
但是,由於相關法律法規,這件事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因為從法律上來講,大爺的姓名和支付寶的名字屬於不同的兩個領域。
兩者是不可以用來比較的,因此大爺在經過了解後還是放棄了上訴,畢竟白費功夫的事沒有誰會去做。
但是後來大爺通過他的名字和支付寶的強大影響力,據說是沾了不小的光,收斂了不少錢財和名氣。
今天我們就要為大家科普一下姓名和商標之間存在著什麼聯絡,又有什麼衝突。
當商標要註冊使用的時候,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前提!
第一,名人的名字、歷史人物、為民眾熟知的人物等都是不能註冊商標的,因為這些名字的影響十分重大。
也不能同類似商品產生衝突!
所以說,商標的註冊其實也並不難,只是說要注意一點小細節,不能盲目為了效果而違反法規!
只有通過正規程式稽核,商標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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