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
關於對徐明瑋拒服兵役聯合懲戒的通報
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賦予每個適齡公民的神聖使命,為進一步強化兵役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確保我區徵兵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推進,現對我區2019年度徐明瑋拒服兵役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懲戒。
一、拒服兵役物件
徐明瑋,男,家庭住址:萬州區長灘鎮茶坪村4組。
二、拒服兵役違法事實
經查,2019年徵兵過程中,徐明瑋自願在全國徵兵網報名應徵,經萬州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組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訓練合格後,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新疆阿克蘇軍分割槽,並簽定了《依法服兵役承諾書》。該同志入營1周後逐漸顯現怕苦怕累思想,並表示習慣了家中自由自在的日子,極其不適應部隊工作生活節奏。2019年10月15日接到部隊函告,徐明瑋同志多次提交申請不願意在部隊服役,且經反覆教育仍拒絕履行兵役義務。2019年10月18日至20日區徵兵辦、家庭共同到部隊對其進行思想教育轉化工作,解讀兵役政策和拒服兵役有關後果,該同志仍態度堅決,表示“願意承擔後果,堅決拒服兵役”。2019年11月7日,新疆阿克蘇軍分割槽按照程式對徐明瑋作出拒服兵役除名處理,將該青年退回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予以接收。
上述事實有拒服兵役申請書、部隊相關詢問筆錄、退兵函、拒服兵役除名處理審批等證據佐證。
三、拒服兵役處罰決定
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賦予每個適齡青年的神聖使命,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踐踏法律尊嚴。徐明瑋拒服兵役問題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構成拒服兵役違法行為,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不僅干擾了兵役機關的工作精力,給所在部隊的管理帶來了負擔。為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遏制失信歪風邪氣形成震懾效應,警示教育全社會適齡青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和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解決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區徵兵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徐明瑋實施如下懲處:
2.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兩年內不得招聘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3.公安機關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並在戶籍資訊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為“拒服兵役”;
4.教育部門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入學、升學和復學手續。
5.區民政部門兩年內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幫扶物件。
6.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取消其義務兵優待金並處以我區2019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由長灘鎮人民政府負責收繳並上交區財政;
7.各家銀行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援和利率優惠支援,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
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行到所在鎮鄉武裝部繳納罰款。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申請複議,或在六個月內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中止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
逾期拒不履行處罰決定,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將依法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