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一趟車都沒見,然後又找法院啥的,然後也沒再找,他來回跑的也費勁,幾年都沒有找到他人,見到她就躲著,劉春燕告訴我們,他每次和法院的工作人員一起來和徐鳳海商討撫養費的時候,徐鳳海總是逃跑。每次劉春燕是又搭著人力,又要搭著精力,別說討要撫養費了,就連徐鳳凱的人影都抓不著。再加上自己暫時還有能力撫養孩子,所以這些年也就沒怎麼管徐鳳海要著撫養費。
誰知道自己的容忍,反而讓對方養成了不給錢的習慣了。咱倆現在已經這樣了吧,我給你說就讓孩子好好的,你給撫養費以後成人之後好好就完事兒了,劉春燕說她沒有別的意思,也沒要多少錢,也不指望你,但是孩子的事實你必須得承擔。配合給孩子的撫養費一定要給,接著見到法院的工作人員時掉頭就跑,工作人員你說給自己親姑娘撫養費真的就這麼難嗎?你又不是給別人,那不是自己的親閨女嗎,再說了這都離婚六年了,你這一分錢也沒給孩子拿。
就讓母親一個人撫養孩子這事兒說得過去嗎?平時的孩子不得花錢,徐鳳海說我覺得錢我給呀,你問買什麼給她了,今天我給200的。就春燕一聽說徐鳳海海一百二百的,就越聽越生氣,她根本就沒見過前夫給孩子一分錢。徐鳳海卻說經常給孩子零花錢呢?難道是劉春燕並不瞭解真實情況嗎?徐鳳海說我告訴你,撫養費給孩子存著了。徐鳳海這麼說,他給孩子的撫養費都存起來了,劉春燕說那這錢呢,可事實確實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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