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以協調矛盾為主題的節目組,受家暴男委託憑藉兩人孕育孩子的藉口,帶著自己殘疾的身體,勸已經離婚的前妻同自己復婚。
節目組在登門採訪之前數次向女方致電,得到拒絕後仍然選擇帶著男子和協調專家上門進行採訪。
到了女子家門口,節目組意料之中的,被拒之門外。
於是乎在狹窄的樓道內,節目組開始了所謂的“採訪”。
節目組和男子隔著防盜門,門外的“長槍短炮”同門裡的女子對峙。
女方“我已經跟你們說了,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你們也聽得很明白,你們老打擾我幹嘛?我不接受採訪可不可以?我也已經跟他說了我們根本就不可能”
主持人:“那您看他都已經過來了”
女方
“都不可能在一起生活的人,強扭的瓜,(換作是你)你幹不幹?做這些都沒有意義。
我不會接受採訪我也不會見他。”
調節專家用著最溫柔的語氣說:
“要為你們的孩子想一想”
男子趁機說道“不能逃避啊,我們還有個兒子”
不停的讓女子開門。
專家又說“為什麼不能勇敢面對呢?”
…
何其可笑的場景。
門內的女子態度表示的很明確,門外的人卻全然不理,反而同辯論一般換著角度不斷嘗試勸解著門裡的人。
不得不說,我們的“糟粕文化”在這些人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家暴妻子十五年知道悔過了,老了殘疾了知道有孩子了,離婚了知道要三跪九叩的求前妻的原諒。孔子說的“四十不惑”這種,在人身上該有之表現在這個家暴男上可以說是毫無體現。
在節目的結尾,男子坐在女子家樓下,對著鏡頭說著“至死不渝””的承諾:
“我永遠愛她,永遠也不會放棄她。”
在此時,從這個男子口中說出來的卻更像是一種詛咒。
看著這些荒唐的場景,我不禁對節目組產生了質疑:
難道公眾節目不應該擔負起一個節目責任對觀眾和委託人負責?在受理事件的時候難道不能有一個符合道德底線和法律的篩選條件,而是用這種博人眼球的噱頭去傷害別人?
一個被家暴了半輩子的女性敢於同家暴男離婚是鼓足了多久的勇氣你們知道嗎?
憑什麼用道德綁架這種令人不恥的手段要求一個飽受家暴折磨的女性再次見到面對她曾經的噩夢?
為了孩子忍了十五年,為了雙方家庭忍了十五年,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十五年可以被浪費。
如果現在接受採訪的是你或者你的家人,不知道你會不會也對自己說“為了孩子,跟他複合”“勇敢的去面對”這種喪心病狂的話?”
一個人刻意接近另一個人永遠是有目的的。家暴男接近女方的目的,人盡皆知。而這種可怕的明目張膽和節目組助長不正之風的行為不但讓觀眾唾棄,更讓受害者寒心。
女方:“我已經說了我不會接受採訪我也不會再見他。”
就像著名調解節目,杭州和事佬中的調解員,羅睿琪說的那樣,“中國是一個講情的國家”,羅睿綺說,調解員這一職業“並不是和稀泥”,而是作為法律的補充,不僅調和當事雙方,並且“讓老百姓意識到這個行為能不能做。”
在這位女性明確拒絕節目組採訪的前提下,節目組仍然上門採訪,所謂的調節專家甚至在狹小的樓道內大聲說著自以為“勸解”的話,讓附近的鄰居都聽到這種事在發生。
在某種程度上他們的行為甚至構成了騷擾,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意義上的公序良俗。
既然這檔節目可以存在如此之久且觀眾基礎很大,那就一定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特別的意義。但是這一次,節目組的行為並不討巧。
無論如何,請遠離受害者的生活。不要用你以為的道德標準在未經歷過他人生活的情況下,衡量別人,打擾其他人本就平靜的生活。
家暴永遠不能被原諒。無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不會容忍這樣的行為:何況這,已經持續了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