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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簡周 / 文

安徽六安的張女士帶著5歲兒子去派出所報警,原因是孩子拿她的手機玩遊戲還充了錢。

孩子的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她每天也要上班,白天只能讓爺爺奶奶照顧孩子。

因為擔心孩子學不到什麼,在孩子2歲多時,張女士給他買了兒童平板電腦,每天設定2個小時的使用時間。

但她下班後,孩子還會再拿她的手機繼續玩遊戲,不給他玩,就發脾氣、哭鬧。

有些孩子甚至就像活在虛擬世界裡,對現實中的一切都不感興趣,還有些孩子偷偷拿父母的錢幾萬、十幾萬地給遊戲充值……

網路對兒童的滲透也越來越低齡化。有報告顯示,將近1/3的孩子在學齡前就已經開始“觸網”了。

這一方面是因為上網十分便捷,孩子們對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裝置都是觸手可及,而且資訊社會,父母自己也很難做到“與網隔絕”。

另一方面也與父母過多地讓網際網路取代自己的教養責任有關。

沒有哪個孩子的成長,是完全不需要父母操心的,而且不同的年齡階段,父母都會遇到不同的養育挑戰。

很多時候,當父母感到力不從心時,直接給孩子扔個手機或是平板,問題立刻就“解決”了,雖然明知是飲鴆止渴,卻很難戒掉。

還有的父母是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最好還能搶跑幾圈,就早早地給孩子安排了各種學習計劃。

而網路本身就是一個不受時間、地域限制且極度豐富的資源庫,很自然地,越來越多低齡的幼兒開始使用電子產品來學習。

電子產品傷眼更傷腦

很多人提到電子產品的危害,第一反應就是影響視力、傷眼睛,但對於年幼的孩子來說,傷害遠不止於此,更嚴重的後果是傷腦。

孩子在出生之後,大腦依然在不斷地發育成長,在這個過程中,大腦會不斷地被孩子的經歷和體驗所塑造。

可如果孩子從小就長時間沉浸在網路世界中,他的大腦功能,尤其是意志、判斷、自我管理等高階功能的發展,就會受到抑制。

換句話說,在電子產品中“泡”大的孩子,大腦會有不可逆的損傷,有很大機率會出現注意力問題,並且很難約束自己的行為、管理好自己的情緒,更不要說發展成一個聰明的大腦,做出足夠明智的選擇和判斷了。

很多孩子到了學齡期、青春期開始出現的各種問題,比如,學習困難、情緒失控、社交障礙、行為不符合年齡地幼稚等等,很可能都是在幼年時埋下的隱患。

過度使用電子產品,也會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和人格健康。

在網路遊戲的設計中,有很多迎合人性的獎賞機制,讓孩子可以毫不費力地獲得成功和即時的獎勵反饋。

對於在現實生活中特別容易受挫的孩子來說,這是莫大的誘惑,同時也會讓孩子喪失真實面對現實挑戰的勇氣。

當虛擬的網路世界,成為孩子逃避現實的另一個空間時,孩子也放棄了發展自己能力的機會。

久而久之,孩子會越來越無法面對真實的世界。

這幾年經常會看到一些讓人痛心疾首的案例,孩子沉迷遊戲,父母好說歹說不聽,一怒之下扔了手機,結果孩子也跟著衝動跳樓。

很多人不能理解。但當孩子徹底跟現實脫節時,這種極端的情況就是會發生,因為砸了手機就等於砸了他的全世界。

所以,孩子從小就應該充分地去接觸自然,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去自由自在地玩耍,運動也是多多益善。

這些事情說起來太平常,平常到絕大部分父母都不以為然,但卻是比上任何早教班、培訓班都重要的事。

都是網課惹的禍?

很多父母給孩子買平板的初心,都跟安徽那位媽媽一樣,覺得孩子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多學點東西。

尤其是孩子上幼兒園之前,白天都不知道要怎麼安排。

去年因為疫情停學,因為上網課這個“正當理由”,讓更多孩子有了接觸電子產品的機會。

可還是有不少媽媽發現,只要沒有人盯著,孩子名義上是上網課,實際上卻是在上網、玩遊戲。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雖然過早、過量地使用電子產品,對孩子身心都有巨大傷害,但身處資訊社會,完全“與網隔絕”也是不現實的。

電子產品不是洪水猛獸,優質網課本身也是很好的學習資源。但網際網路就像一柄雙刃劍,用好了是助力,用不好就是殺傷力。

那麼,要如何才能“用好”呢?可以參考以下幾個原則。

原則一,6歲以下的孩子儘量避免使用電子產品。

過早使用電子產品,對兒童眼睛和大腦的傷害很大,即便孩子未來的生活離不開網際網路和電子產品,也要避免孩子過早“觸網”。

很多父母為了搶跑,讓2、3歲的孩子就加入網課學習大軍,其實是得不償失。

但要做到這一點,真正考驗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

此外,儘可能地減少家庭場景中的“螢幕時間”,至少父母自己先避免一回家就抱著手機、電視看不停。

有空多帶孩子到戶外活動或是加入孩子的遊戲,即便抽不出時間陪孩子玩,也儘可能給孩子選擇一些簡單的玩具玩,而不是扔給他一個有聲、光、電強刺激的電子產品或是電動玩具。

越是簡單的玩具,孩子可發揮的空間越大,遊戲內容越豐富,他也越不容易對玩具膩煩。

此外,還可以給孩子挑選一些他感興趣的繪本看,最早的閱讀啟蒙,要以孩子的興趣為主,而不是以“希望他學到點什麼”為出發點。

原則二,有限制地允許孩子使用。

如果一定要給孩子使用電子產品,需要提前約法三章,並堅定地執行。

孩子大腦中負責自我管理、決策、判斷等高階功能的腦區,要到25歲左右才能發育完善,並且越小的孩子,自我約束和管理能力越弱。

所以,直接把電子產品扔給孩子,然後期待他能夠管理好自己、做到合理使用,是不現實的。

孩子不是不想做好,而是做不到。

這個時候,一味地批評指責,並不能更好地幫助孩子發展自我管理能力,反而會讓孩子產生愧疚、自責、自我否定等情緒,可當他再次面對電子產品的誘惑時,依然沒有能力抵擋。

長期如此,對於孩子的自尊發展也是很不利的。

因此,在孩子還沒有足夠的能力約束好自己時,幫助孩子去學習“管理”是很重要的。

父母給予孩子必要的限制,並支援孩子去執行,在這個過程中,幫助孩子發展自我管理能力,然後慢慢地把“管理權”讓渡給孩子。

當他能夠很好地駕馭電子產品時,父母就可以徹底放手了。

原則三,豐富孩子的現實生活,幫助孩子從真實的玩耍和體驗中,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

電子產品只是工具和輔助,一定不能成為孩子生活的重心。

豐富孩子的現實生活,給孩子創造機會接觸自然,和小夥伴自由自在地玩耍,和孩子一起運動,孩子接觸電子產品的時間自然而然就會減少。

我建議父母們學習“遊戲養育”,多用遊戲的方式跟孩子互動,在遊戲中裝傻,讓孩子儘可能地在遊戲中贏,一是為了促進親子關係,讓孩子感受到安全和聯結,還有一個是釋放情緒,滿足心理需要,獲得自信和勇氣。

當孩子有足夠的勇氣面對成長的挑戰時,他就不會懦弱地逃避到虛擬的世界裡,任自己沉溺其中。

- 作 者 -

簡簡周

美國科恩博士親授遊戲力講師、兒童遊戲治療師

親子關係顧問、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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