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過馬路有一個很奇怪的邏輯,那就是不管紅綠燈,湊夠一波人一塊過馬路。
古人有句話說得很到位“法不責眾”,很多人都犯法了,而且犯得不是很重的法律,縣官就不會追究。過馬路也是如此,明明有紅綠燈指揮交通,可是很多人卻置若罔聞,只求快速過馬路,等不得紅綠燈。
觀察很多人過馬路可以看到,並不是人們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還是有一部分人守規矩的。他們等到紅燈以後,車輛都停了,才從車的縫隙中擠過去,安全過馬路。那麼,那些湊夠一波人過馬路的就不安全了嗎?不是的,他們也是安全的。司機再大膽也不敢開車往人群裡撞,除非有那酒駕的或者犯了病的,但這樣的情況微乎其微。人群聚到馬路中央,可以成功攔截川流不息的車輛,使得很多人能一起過馬路,比起一個一個過馬路,效率還真高得多。單個人過馬路,逼停車輛,第二個人再過馬路,再次逼停其他車輛,如此再三,車輛走走停停,會造成交通擁堵,不如大家湊在一起過馬路來得便捷。
為什麼大家不等紅綠燈?因為等不了。很多人著急過馬路,也不顧什麼交通規則,盲目跟風,以為別人能做的我就能做,大家湊在一起,就是交警看到了,也無可奈何。其實,紅綠燈設計之初並不是緩解交通擁堵的,而是要維護交通秩序。實驗證明,紅綠燈設定之後,交通反而更加擁堵了,而不是更快緩解交通壓力了。如果在紅綠燈路口設定一個交警,讓交警來指揮,讓一條道路的車先開,開完了,再讓另一條道路的車開完,如此反覆,比紅綠燈的效率不知要高多少倍。
國人管不了那麼多,只知道自己的事很忙,只看到自己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不看紅綠燈,也不管什麼交通規則。如此一來,他們湊成一撥人過馬路,居然很有效率,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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