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官網釋出吉林省網貸機構取締公告,宣佈對吉林省納入整治範圍的14家存量網貸機構全部予以取締。至此,全國已有12是個省市公開通報取締轄內所有P2P網貸機構。
在公告中,吉林省P2P網貸風險處置應對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其對省記憶體量的14家P2P網貸機構逐家合法性合規稽核,其中有12家機構已清退,2家機構被立案偵查。根據國家P2P網貸機構清理整頓“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及相關檔案要求,現對吉林省納入整治範圍的14家存量網貸機構全部予以取締。
此外,該通報還補充稱,P2P網貸機構的取締,不影響已簽訂的借款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已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出借人有權繼續依法主張債權。借款人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存在惡意逃廢債行為將會對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響。出借人、借款人、P2P網貸平臺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途徑解決。如出現涉嫌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出借人損失,出借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報還同時提示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自覺遠離和抵制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始終牢記投資有風險、風險需自擔。廣大群眾如發現有違法違規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為,請及時向各級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顯示,吉林省為全國第12個通報全面取締P2P平臺的省市,此前已有山東省、湖南省、四川省、重慶市、河南省、河北省、雲南省、甘肅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陝西省等11省市宣佈取締P2P網貸業務。其中,有3個省份是今年3月以後公告取締轄內所有網貸機構,分別為內蒙古、陝西、吉林。
網貸之家此前曾報道,今年2月,人民銀行在2020年金融市場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曾提到,2020年要徹底化解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建立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長效機制。
此後的2月25日,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公開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不會改變P2P專項整治方向。他強調,“P2P專項整治,方向不變,節奏不變,繼續堅定不移、徹底的執行。P2P以‘退’的方向為主,整個專項整治政策沒有改變。”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為資訊傳播之需要,不作為投資參考,網貸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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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沿海省份是重災區,他們最應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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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不取締,基本價值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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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網貸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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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好,力度加大,害了多少家庭多少年輕人的生命。全部抓起來判1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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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依法設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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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證出借人本金的一刀切就是犯罪!
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