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自購省錢,分享賺錢”口號,憑藉“拉人頭”、“多級獲利”、“會員費”等方式吸收公眾錢財,已被指涉嫌傳銷。
目前,社交電商已經成就了多個大規模的綜合型全品類平臺,但部分電商因涉嫌傳銷頻遭投訴。近日,斑馬會員就因涉嫌傳銷被《每日商報》、《北京時間》給予曝光。如何規範社交電商平臺、防止被騙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焦點。
8月6日,每日商報以《拉人頭、多級獲利、投資399元輕鬆月入3萬?斑馬會員是傳銷嗎?》為題,報道了斑馬會員收益管道層級最高達6級,嚴重涉嫌傳銷。
8月16日,每日商報再次以《斑馬會員:“會員外衣”包裝下的網際網路傳銷?》為題對斑馬會員涉嫌傳銷進行了追蹤報道,稱自報道以來,斑馬會員又因在斑馬會員上買了會員不能退、產品品質不好、客服不應答等問題,其會員模式也遭到不少讀者的質疑。
8月28日,北京時間撰文《“環球捕手”被封禁這753天 變身“斑馬會員”:2月賺5萬 疑涉傳銷》稱,斑馬會員創始人“李瀟”,與環球捕手CEO“李瀟”是同一人,而環球捕手在2017年因涉嫌傳銷被微信封禁,斑馬會員與環球捕手關係不同尋常。
在環球捕手APP上,到處都有引導消費者下載斑馬會員App的內容,比如斑馬市集、斑馬集市,以及“環球捕手已經全民升級,快去看看!”的浮窗(點選就會跳轉斑馬會員APP)。
有環球捕手的前員工透露:斑馬會員與環球捕手是同一個管理團隊,背後的創始人都是李瀟,斑馬會員只是環球捕手的換殼遊戲而已。
然而,變身斑馬會員後,不僅涉傳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其產品品質問題也時常遭到消費者投訴,有消費者稱,斑馬會員存在買了會員不能退、產品品質不好、客服不應答等情況。
會員稱2個月收入5萬元最高6級返傭涉嫌傳銷
據《每日商報》報道,K女士加入斑馬會員不到兩個月,已經賺了5萬多元,第一個月就賺了3萬多,但這一輕鬆月入3萬的兼職需要“殺熟”:向身邊親朋好友推銷購買產品,不能保證產品品質,甚至還有傳銷之嫌。
據悉,斑馬會員的使用者分為多個等級,普通使用者在購買了399元或者499元禮包之後成為會員,會員可享受商品會員價,而在會員之上仍有服務商、優秀服務商等多個等級。
斑馬會員APP提示,積分達到300即可升級V1會員,並稱購買指定商品可以快速獲得積分,但與普通電商開放註冊不同,註冊斑馬會員必須要通過邀請碼,這個邀請碼來源於已經成為斑馬會員的人。每邀請一個新會員,提供邀請碼的人及其上家都能獲取佣金。
斑馬會員新註冊會員會預設成為提供邀請碼的老會員的“下線”,如果提供邀請碼的人是會員等級,可獲得99.75元佣金,與此同時,其上家服務商也能收穫99.75元的佣金。而如果提供邀請碼的人是服務商等級則可獲得199.5元佣金。
由會員升級為服務商,需要賣出總額1萬元的會員禮包,也就是需要拉進20-25個新人。成為服務商後,“賺錢”會變得更加容易,服務商可獲得普通使用者購買商品價格減去會員價的25%的額外利潤,同時也可獲得下線會員購物“省錢”部分的20%。
值得注意的是,斑馬會員服務商團隊中,會員的下線可以無限延伸,也就是說,只要團隊會員及其下線不斷購物,服務商每天都能獲得不菲的佣金。K女士稱,“你拉來25個人,這25個人拉會員裂變下去,千人的分裂團隊很快就組建起來了。每個人給你每天貢獻一塊錢的話,一天的被動收益就有一千塊錢了。”
此外,斑馬會員裡有一個斑馬優選,這裡面的商品佣金可以收取到向下6級。也就是說,上家的下面6個層級中任何一個會員購買或推薦其他人購買了斑馬優選裡的產品,上家都可以拿到這個商品價格的5%作為佣金。
斑馬會員前財務總監挪用公款2.6億還賭債 會員被指用來“填坑”?
據《每日商報》報道,環球捕手前員工陳先生告訴記者,周某就是斑馬會員公司的財務總監,並表示已經通過多名同事確認。陳先生透露,目前公司有2.6億因為是拿去還賭債,追回的概率非常小,漸漸地圈中流傳起“斑馬會員現在就是一個空殼”的說法,“這只是他們賬上的2.6億資金,也許他們還有很多融來的資金在流通,但足以說明這家公司財務之亂。”
如此大的缺口要怎麼補?會員費可能就是其一個重要收入渠道。在2019億邦社交電商大會上,斑馬會員高階商品總監汪婷表示,斑馬會員的使用者數已經突破了5000萬,2019年斑馬會員使用者數目標突破6000萬。據了解,要成為會員,必須要購買一個399元或499元的商品禮包。
5000萬用戶的數字,離不開斑馬會員的會員發展模式助力。在此前的報道中也曾提到佣金模式,會員裂變和強大的利益會促使會員不斷髮展下線。一位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在這樣的“特色會員制”下,構建使用者關係鏈條的核心由商品與服務變成了“層級返利”與“佣金抽成”下的利益關聯,平臺與使用者之間實質上形成了由“利益關聯”構成的關聯關係,因而喪失了商品與服務的價值核心。
一位斑馬會員服務商(發展了25位以上直接下線的會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數次表示,只要賺到錢就好了,“你身邊的人買這個產品說到底就是看在和你的關係上。”這樣的模式不可避免地會帶來使用者投訴和產品問題。
傳銷問題無小事 社交電商應用法律規範 道德約束
中國經濟網報道稱,社交電商是一種基於移動社交而迅速發展的電子商務模式。與傳統電商以“貨”為紐帶、以網路平臺為經營渠道不同,社交電商以“人”為紐帶,利用網際網路社交工具,以人際關係網路為渠道進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社交電商中資訊傳播的受眾更加精確,因為使用者的社交網路有一定的篩選作用,能夠更精準地找到具有購買能力和購買衝動的消費者。
公眾市場戰略專家、廣州九方馬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萬軍表示,現在是分享經濟的時代,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充斥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一種網際網路發展下的“新經濟”形態,分享經濟通過使用者消費和使用者分享以達到推廣目的。
社交電商的誕生,將分享經濟的範圍再一次擴大。王萬軍認為,社交電商不同於“虛擬經濟”,社交電商是對正常產品的分享式推廣。但部分商家打著社交旗號,收取高額入門費,產品銷售價格嚴重背離實際價值,違背了社交電商的發展初衷,有些平臺甚至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數量計提佣金和報酬等行為,嚴重者可能涉嫌傳銷。
王萬軍稱,判斷一家公司是否涉嫌傳銷的關鍵在於其實際分銷層級和獎勵制度,部分企業為規避法律紅線而採取障眼法,採用大層級套小層級等方式,以達到表面合法目的,事實上仍涉嫌傳銷。
社交電商具有天然的網際網路基因,是用網際網路思維改造升級傳統行業的利器。王萬軍指出,社交電商規範化發展仍任重而道遠,首先應增強法律意識,依法推動社交電商健康有序發展;其次應加強對社交電商的監管,規範網路銷售行為,使流量變現的過程更加合理合規。
業內資深人士、中直網CEO、成都鳴雅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Quattroporte胡鳴仁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社交電商是一種發展趨勢,智慧手機的普及,移動支付的便捷,物流的方便快速,形成了網路購物的基本生態。未來隨著5G的成熟和應用,社交電商將會有質的飛躍。
同時,胡鳴仁也指出,部分新興社交電商存在打擦邊球現象,有些甚至直接違法經營。“他們覺得自己不是直銷企業,不適合用《直銷管理條例》來管理,但是“入門費、拉人頭、多層次分配”等完全符合《禁止傳銷條例》和相關的解釋所禁止的所有特徵,受到監管部門打擊和處罰。”
隨著社交電商的快速發展,該行業逐漸告別野蠻生長階段,步入“下半場”,更加規範良性的發展將成為今後的核心趨勢。胡鳴仁認為,社交電商規避涉傳風險需要做到以下“三多”:多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多跟專業人士交流探討;多跟相關部門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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