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名6歲男童晚上未洗漱就想上床睡覺,媽媽見狀怒火中燒,相繼飛起兩腳踢中他腹部。凌晨時分,可憐的孩子經搶救無效離世。3月1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發生在福建福州的這起慘劇,當事女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悉,此前她曾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3年徒刑。
這名女子姓羅,今年30歲,初中文化,無業,家住福建省連城縣,但案發地位於永泰縣。
2019年10月24日,當地永泰縣法院審理後對該案進行了宣判。
法官宣判稱,2013年6月,羅某的兒子出生,但自2018年9月以來,她在日常管教兒子過程中長期存在打罵、體罰現象。
2019年5月7日晚上9時左右,羅某在位於永泰縣大洋鎮三樓的租住處,發現兒子未洗漱就想上床睡覺,心生怒火,從房間的廚房位置衝到站在床鋪前方的兒子面前,右腳用力朝兒子腹部踹了一腳,兒子被踹後瞬間仰倒在下床鋪(該床繫上下鋪結構的木床),背部撞到下床鋪外側實木床杆上,後來兒子自己站了起來,呆呆地站立在靠近下床鋪中間位置,接受媽媽羅某的責罵,羅某見兒子對自己的責罵沒有迴應,抬起右腳又朝他腹部踹了一腳,兒子再次被踹倒在下床鋪,自己站了起來。
事發後,孩子洗漱一番上床睡覺。
哪知次日凌晨0時許,兒子突然喊冷,媽媽羅某在未開燈的情況下給他倒了一杯開水喝。之後他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羅某起身碰觸到兒子腳部時,發現他腳部冰涼,多次叫他的名字,他只能模糊應答。
凌晨3時左右,羅某將兒子送至當地永泰縣大洋衛生院搶救,經醫生診斷,孩子送到醫院時已無生命體徵,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永泰警方鑑定認為,孩子系腹部受鈍性暴力作用致多臟器損傷(心肺挫傷、肝胰破裂),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2019年5月9日,羅某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刑拘,同年5月23日被逮捕。
據悉,羅某曾因犯拐賣兒童罪,於2015年12月31日被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5000元,2018年9月12日才刑滿釋放。
法官認為,羅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她長期毆打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酌情從重處罰,最後根據她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以她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宣判後,羅某不服,上訴至福州中院,稱自己是出於管教目的教育孩子,想糾正他的不良習慣,並非惡意傷害孩子,況且事發後還將兒子緊急送醫。
2020年1月16日,福州中院審理後認為,羅某身為母親和負有直接責任的監護人,竟然長期毆打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並致其死亡,情節惡劣,應酌情從重處罰。
法官稱,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最後做出終審裁定,駁回羅某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