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這個快遞業發展的時代順豐、圓通、中通、申通、韻達......
寄快遞,你想選哪個就選哪個!
但是!
有一種情況下
你只能選用郵政EMS!
不然違法!!!
案件回顧1
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因公文送達違法
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審理了一起行政複議案件,因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未按照法定途徑送達公文,經省局審理後確認蘭州市局送達方式違法,責令其限期重新送達。
2019年伊始,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收到了一封來自河北省李某的行政複議申請書,因其的舉報事項未得到答覆,請求確認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不作為,並要求蘭州市侷限期答覆。
經省市場監管局法制機構審理後發現,去年6月申請人向遞交投訴舉報信後,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及時根據線索對該舉報行為進行了調查,並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做出了答覆,在8月初就將答覆通過申通快遞方式郵寄給申請人。
該案中,蘭州市局
處理舉報投訴及時有效
且多次對該被投訴舉報行為進行調查
卻為何被複議機關確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55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這是法律的“紅線”!
蘭州市市場監管理做出的答覆,屬上述國家機關公文,應當嚴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途徑送達,但其違背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明顯違背了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故複議機關確認其以申通方式郵寄答覆書的行為違法,並限期內要求重新送達。
案件回顧2
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順豐郵寄屬違法
青島市民賈某曾向媒體反映,順豐多次郵寄國家機關公文。據他介紹,當時順豐寄遞的檔案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資訊公開處理決定、訴訟單、舉報回信等。
賈某投訴青島市黃島區政府行政複議不作為案中,青島市黃島區政府作出的行政的複議決定書,屬於國家機關公文,應當嚴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途徑送達,但其違背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採用順豐快遞方式送達政府機關公文,明顯違背了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
故法院同時確認其以順豐快遞方式郵寄行政複議延期通知書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的行為違法。
如何正確寄遞公文?
劃重點!可以郵寄國家公文的企業只有一個——郵政EMS 。使用除郵政EMS以外的任何一家民營快遞寄遞國家機關公文都是違法的!
這是因為,為切實保障國家機關公文的通訊安全、保障公眾及私人的資訊保安,中國郵政獨家承擔國家機關公文寄遞。
什麼是國家機關公文呢?
國家機關包括各級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國家機關公文是國家機關基於公務活動而製作的具有特定文體和格式,並加蓋了國家機關公章的書面材料,它不僅指國家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和國家機關相互之間傳遞的正式公文,還包含因處理訴訟、行政複議、政務公開申請、舉報、申訴等活動製作的需要送達當事人的,均屬於國家公文。
《郵政法》規定:
除了第5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還在第72條規定:
除郵政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寄遞國家機關公文,將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5萬-1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0萬-20萬元的罰款,對快遞企業,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根據《郵政法》規定: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車船和郵政工作人員進出港口、通過渡口時,應當優先放行;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車輛需要通過禁行路線或者禁止停車段停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核准通行、停車。郵政快遞的這一優先特權更有效的確保了郵件的及時送達。
如果你有公文需要郵寄
請依法選擇中國郵政
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