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外面工作賺錢,不顧家庭。在家的女性為了照顧孩子,辭去工作,成為家庭主婦,全心全意把精力投入到家庭,非但沒有得到自己所期待的幸福,最後卻落的離婚的慘淡下場,無不令人唏噓。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就首次審結了一起適用民法典新規定的涉及全職太太的離婚家務補償案件。最後這名多年任勞任怨的全職太太在最終審裡,最後竟然只獲得了5萬賠償。一經爆料,網上眾說紛紜,很多網友為這名全職太太打抱不平。
據瞭解,王女士與陳先生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2020年10月,陳先生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可是自從兩人結婚以後,王女士懷孕,誕下一子,後來辭去原有的高薪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到家庭中去,照顧孩子,料理家務。
可是,陳先生後來則一頭扎進工作,不知從何時開始,性情大變,不再對王女士抱有原先的溫柔,家務事也幾乎不管不顧,對孩子也非常不上心。
王女士也因忍受不了丈夫如此對待自己,同意離婚,但是需要陳先生分割財產,並且賠償自己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共計16萬餘元的損失。在經過法院公正判決之後,最終王女士僅僅只獲得了陳先生5萬元的賠償,這令她感到十分憤懣。
法院給出的解釋則是:婚後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主要是對現存的有形財產的價值進行分割,而家務勞動形成的是一種無形的財產價值,比如配偶另一方個人能力的提高,個人學歷的增長,這些在有形財產裡都無法得到體現的。
在判決下發後,不少網友也是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1.以前離婚是不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嗎?如果說分割財產還賠16萬元確實有點多,但是僅僅只賠5萬元也太少了。畢竟是全職太太做了五年,原先的工作技巧和經驗都忘乾淨了,短時間怎麼養活自己?
2.法院的判決也肯定有公正的理由,法官肯定比我們更懂法律的,具體事件具體分析,更不要隨便在網上質疑。
老薑覺得:法律規定是法律規定,我們自然要遵守,但是對於這種情況,又是在北京市生活的全職太太,只賠償5萬確實有點少了。男方對於孩子的撫養應該盡到自己的義務,女方為了家庭辭去工作也是把一切壓在了丈夫與孩子身上,希望雙方私下再進行溝通,爭取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案。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