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

現在開車找一個停車位是真的很難,而且現在交警執法的力度特別的嚴格,只要違章停車,基本上就免不了要被貼罰單。

但現在很多道路旁都有設定“禁止停車”和“禁止長時間停車”的標誌。我們知道“禁止長時間停車”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這個臨時停車時多長時間呢?我下車買包煙的功夫算不算臨時?有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定?是三五分鐘還是半個小時一小時?還是隻能停車不熄火,人不離車……那麼有沒有準確的說法呢?

一、人不離車不熄火,算臨時停車?

通常的理解,禁止長時間停車,是允許臨時停車。乘客上下車、拿取行李物品,同時,駕駛員沒有離開車輛,車輛未熄火,就算是臨時停車。

二、“長時間”,到底是多久?

如果從字面上理解,“長時間停車”,重點在於“長”字,而這個字設定範圍是非常寬泛的,主觀判斷性非常強。所以,簡單判斷除了“臨時停車”之外的停車情況都算是長時停車。

三、只有“即停即走”才算臨停

實際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法實施條例》中並沒有明確指出,“長時間”、“臨時”具體是多久。不過一些經驗豐富的交警倒是給出過比較有參考性的說法,“臨時停車駕駛人一般不得離開車輛,即停即走,不存在說可以停多長時間的說法”。

四、避免違停罰單,記住這些!

總而言之,如果是在禁止車輛長時停放的路段,駕駛人一般不得離開車輛,允許即停即走;如果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的,建議找正規的停車位或停車場停好車之後再離開哦。

五、沒有禁停標誌就可以停車?

當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六、臨時停車可以隨便停?

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怎麼規定的吧。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89

交通

最新評論
  • Twitter 交易後的第一次,埃隆馬斯克暗示 DOGE 將進入該平臺
  • 預警!萬州新一輪降雨降溫今晚開始,駕車上路“霧”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