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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房山法院首次適用《民法典》新規,審理了一起離婚經濟補償案件,並依法作出判決:該案件主人公、五年全職媽媽王女士要求陳先生予以經濟補償,法院認為她在撫育子女等方面確實負擔了較多義務,適用《民法典》關於離婚經濟補償的規定,故判決陳先生給付王女士經濟補償款5萬元。

判決一出,在社會上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聲音:看到5萬真的是對女更大的侮辱;還不如不給,去當保姆一年不掙5萬?還有休息日……儘管很多網友“不買賬”,但我們也要看到積極的一面:全職媽媽獲得了肯定,法律已經規定家務勞動有價值。

與這一熱點事件同時存在的是最近由賈玲導演、以母親為題材的電影《你好,李煥英》的熱映。電影上映創作了一個又一個新的記錄,佔據了整個春節期間的熱搜。母親的偉大、母愛的無私,在觀眾一串串的眼淚中再次傾瀉。

一方面,網友為僅獲得五萬賠償的全職媽媽不值;另一方面,又為電影中對母親的懷念而感念。看似毫不相干的兩件事,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的主人公:媽媽。毫無疑問,母愛是無私的,母親是偉大的。但“媽媽”兩個字前面加上不同的限定詞“全職媽媽”“職場媽媽”之後,便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話題,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反覆談論。

賈玲:“我覺得媽媽不僅是我的媽媽,也是她自己。”

社會對“媽媽”這個角色沒有誤解?

這件事特別奇怪,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做了媽媽,全社會像失憶一樣,忘記了她之前也只是一個普通姑娘,扛不動水桶,擰不開瓶蓋……像電影中張小斐演的年輕時候的李煥英,安靜溫柔。

“媽媽是超人”“媽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物種”“神不能無處不在,所以創造了媽媽”……社會對“媽媽”這個身份的定義會要求那個姑娘瞬間變得強大,萬能,無私,神聖。

但,2020年4月21日,四川米易一個27歲媽媽,帶著4歲的大兒子和2歲的雙胞胎小兒子跳橋身亡,一失四命。

在遺書中,這位媽媽寫到:

“沒有人真正體諒過我。”

“這幾年來,我每天都處在崩潰的邊緣。”

“我真的撐不下去了,真的太累了。每一次,不管什麼事,只要娃娃一生病或者是發生什麼,第一責任必定是我。”

“是我照顧得不好,我知道。”

這樣的悲劇還有很多,所有人都認定,一個媽媽,如果照顧不好她的孩子,她罪大惡極,全社會都在聲討她。最後,連她自己都這麼認為。所以她不敢說“我扛不住了,我需要休息”,別人也不允許她說,直到最後走上不歸路,萬劫不復。

更可怕的是,在《民法典》實施之前,全職媽媽如果婚姻出現問題離婚的話,社會會以她“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為由拒絕她繼續撫養她的孩子,剝奪了她的撫養權。可是要知道,要不是為了孩子,為了支援丈夫的事業,一個努力工作、有穩定經濟收入、甚至事業小有成就的女人甘心放棄在職場拼下的資源、認同、地位,甘心放棄職場中帶來的成就感、滿足感、榮譽感來做“手心朝上”的全職媽媽嗎?

做了媽媽,要熟練地給孩子搭配營養輔食,要準確地知道孩子應該穿多厚的衣服,要懂得孩子生病吃什麼藥,要保證孩子乾乾淨淨、不磕不碰,還要知道如何培養孩子、教育孩子、教孩子學技能……如果她做不到,周圍人會聲聲討伐:連個孩子都帶不好,你怎麼當媽的?她萬箭穿心,卻百口莫辯。

你以為全職媽媽就只需要為孩子付出嗎?除了讓她操心費力的“神獸”,她還需要照顧丈夫,甚至公婆,再遇上不理解的丈夫和挑理難纏的公婆,可想她的生活是怎樣得一地雞毛。

如果社會能正視母親這個角色,明白女人即使當了媽,她也只是個普通人而非超人、非神,她會全身心奉獻給孩子和家庭,也會無助,也需要求助,悲劇可能會少很多。

而文章開頭北京房山法院根據《民法典》判決的這個離婚家務賠償第一案,給了無數全職媽媽安慰和希望,也為全社會正視“全職媽媽”這個就角色提供了法律依據。

不當全職媽媽就沒問題?

我的姐姐是一位有兩個孩子的職場媽媽,兒子九歲,女兒四歲,她是事業單位從事海洋工作的科研人員。

五年前,當她收到在職博士錄取通知書的同時,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挺著大肚子天天穿梭於學校、單位和家。周圍的親戚朋友戲說:“你家二娃的胎教起點真高,一上來就博士課程了。”可讀不完的文獻、聽不完的講座、做不完的實驗,還有孕育的艱辛,只有她一個人默默地扛著、忍著、承受著。

後來二娃出生了,休息半年專心哺育,直接導致博士要延期半年畢業,因此帶來的變數還有很多。此外,產假結束時,正好有一個可以去北極科考的機會,我是鼓勵她去的。因為我記得,大概六七年前,她說過:“這輩子去一趟南極,去一趟北極,就知足了。”這正好是個機會。但安排去北極的那段時間正好是兒子剛上小學一年級的第一個學期。如果她走了,意味著她要錯過孩子養成良好學習習慣的重要時期。再三取捨,放棄了北極。那次之後,北極專案結束,下一次機會還不知是什麼時候。

閨女是媽媽的小棉襖,我姐每天下班回家唯一的一件事就是被閨女粘著,小朋友恨不得時時刻刻掛在媽媽的脖子上。一直到晚上九點十點,陪著小朋友睡著以後,她再默默打開臺燈和電腦,要麼線上聽行業大咖的講座,要麼閱讀文獻、寫論文,一投入就到後半夜。女人熬夜,老起來真快。

能做到以上這一切的前提是,她們一家四口的生活有公公婆婆或者我媽媽爸爸輪流幫忙。老人承包了全部的家務,讓我姐和姐夫可以全身心工作、創業、陪伴孩子。

但,社會上的很多人不會這麼幸運能得到老人的照顧。職場媽媽要想工作帶娃兩不誤,勢必要得找個得力的幫手。

比如,“網紅保姆”劉雙,碩士學歷,擅長兩門外語,曾在非洲工作兩年,年薪30萬元。

當然,她服務的家庭並不是看中她的家政保潔服務,而是強大的學習能力和儲備,專門負責照顧孩子。

在一二線城市的家政人員往往擁有保姆育嬰師證、駕駛證、教師證、營養師證、廚師證、護士證等,而她們的薪資水平也在不斷提升,像月嫂的工資就普遍在8000-15000之間。

市場上,本是作為全職媽媽承擔的保姆、家庭駕駛、家庭教師、營養師、理財顧問等等角色,在家庭僱傭了家政人員,需要家庭的男主人女主人共同支付費用的時候,看不起全職媽媽的人才恍然大悟,家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職場媽媽,拼命賺錢才能負擔起高昂的養娃開銷。但有些老人不理解,女人就是管好孩子,照顧好老公就行了,上班做什麼。公司也不理解,她有孩子就能隔三差五的因為孩子生病請假、開家長會請假,上班如此敷衍。殊不知,職場媽媽為了平衡兩頭,已經筋疲力盡。目前的狀態已經是她拼盡全力能達到的最佳狀態了。

而社會上,能支付得起高昂家政費用的家庭其實並不多,職場媽媽練就了三頭六臂,掌握著十項全能。

全職媽媽?還是職場媽媽?

女人有了孩子當了媽,就要在全職媽媽和職場媽媽中做出選擇。請大家注意,無論是全職媽媽,還是職場媽媽,都有一個共同的字——職,這是職業的意思。

既然是職業,那麼,全職媽媽的工作也應該明碼標價。之所以不這麼做,是因為夫妻雙方的愛以及對幸福美好生活的嚮往。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的目標,女方分擔了生孩子和養育的責任,男方分擔了賺錢的責任,雙方的付出沒有誰多誰少,都是同等的。

當了媽的人,究竟該是什麼樣子?

首先,職業中多了“媽媽”這一職業的女性,無論你賺不賺錢,全心全意養育了孩子,照顧了家庭,你就可以理直氣壯、平等地站在丈夫面前。即使全世界都在用世俗、傳統的眼光看你,自己也要擁有這樣的底氣。讓人欣喜的是,越來越多的全職媽媽都意識到了這一點,開始改變。

全職媽媽MOE為了給家人提供更好更全面的餐食,她特意去料理學校學習了一年。

全職媽媽MOE在家庭瑣事中投入了很多的熱情。她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洗漱、化妝、準備女兒和丈夫的早餐、午餐。為了給家人提供更好更全面的餐食,她特意去料理學校學習了一年。早上七點把寶寶叫醒開始一天的育兒任務。等到丈夫出門上班,午飯後女兒午睡,她便和朋友聚餐約會。結束後採購食材,下午四點準備晚飯。飯後給女兒洗澡、讀書照顧她入睡。然後自己收拾家務、讀書、護膚。老公回來早的話還可以小酌一杯,過二人世界。

全職媽媽MOE和丈夫

“瑣碎的細節是對生活的尊重”,MOE夫妻二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將生活過得井井有條,有滋有味。

第二,丈夫也要客觀看待妻子全職媽媽這個角色,要肯定她的勞動和付出也是有非同凡可的價值的。就像一位網友說的:

我爸爸真的是個好男人,年輕時非常努力賺錢,經常出差,但是隻要在家我爸就會承包一切家務,不在家就給我媽媽請阿姨。現在不太忙以後,我媽媽在家更是手指都沒有溼過一下。祝每個女孩子在生活中遇到的每個男生都能尊重自己,男女平等。

第三,全社會都要正視全職媽媽這一職業,以客觀、公平的眼光看待全職媽媽。女人自己當了媽,男人有老婆有母親,媽媽為孩子的付出每個人都能近距離觀察,也能感同身受。試想一下,沒有媽媽的付出,你的生活將會多麼糟糕。一地雞毛到井井有條,這就是媽媽的價值。

結語

如果有一天,像開篇王女士和陳先生一樣,夫妻雙方不再有愛,失去了共同的生活目標離婚的時候,分割清楚財產,公平地做出補償,好讓雙方各奔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當然,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全職媽媽獲得認同既需要媽媽們自己意識的改變,也需要她的丈夫以及全社會的理解、包容與支援。

我們也很慶幸,全職媽媽正處在被認可的過程中,那些悲慘的事件會隨著社會意識和環境的改變而減少。

我們期待全社會的婚姻雙方都能平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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